- 积分
- 850
- 注册时间
- 14-6-26
- 在线时间
- 116 小时
- 最后登录
- 16-5-13
- 威望
- 136
- 八通币
- 0
高中生
- 积分
- 850
- 注册时间
- 14-6-26
|
求公布二审结果?
预判一下,不对的楼主指正:
目前的事实:
1、合同不管115万还是88万,目前法官判的是按115万来执行,而且按115万来执行也是楼主原告本人最初的意愿。
2、法官判的是过户,只是原告本人对于有效期只有7天的资金证明有怀疑,怀疑过户后被告不能履行合同,不付给原告70万块钱。
所以,如果我根据楼主情绪化的没什么逻辑的帖子总结的事实没错,那么楼主你目前的要求很奇怪啊
1、追究被告是否伪造88万的合同不重要,即使被告在跟原告签订的115万真实有效的合同之外,为了避税也好为了什么目的也要伪造了原告家人的签名,这个也不破坏原来115万合同的真实有效性,尤其被告试图用88万来成交的目的也没有达成,也没有对原告本人的利益构成真实损害。目前执行原告期待的115万的合同没有任何问题,楼主原告目前的诉求到底是什么? 况且被告一方再法庭上要求以88万执行合同很可能只是一种应诉策略。
2、关于原告担心被告是否有资金实力购买自己房产,双方一旦签订了合同,就是对双方能力的一种承认,法院只能判定合同真实有效,必须在规定时间过户合同,至于被告在什么时间何种方式支付原告剩余房款,在原合同中有规定的,法官是不宜再做过多干涉的。 双方既然签订了合同,那么肯定有被告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款项的惩罚条款。 一旦这种情况发生,被告拒绝承担合同规定的惩罚性条款,原告完全可以再单独向法院起诉被告,法院也会完全支持原告的行为。 至少目前为止,法官判原告过户给被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至于原告的担心也是瞎担心,甚至是不过户给被告的一种借口而已。 这种行为可能会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最后想说的是,法律不是看谁可怜就帮谁,而是看谁更有理,如何判断谁更有理,或者如何才能更有理需要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这种案子上不请律师或者认为律师没好人的思路最终只能害了自己。
奉劝赶快放下执念,不然多少上访户一辈子就浪费在这一件小事儿上了,就是觉得我受欺负了,但是又说不清楚到底哪儿被欺负了。
人被欺负的感觉往往是自卑的体现,知识匮乏才会觉得全世界都欠他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