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为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提供了强大保障。 5月31日上午,通州区委党校涂清华教授来到区文化委为广大文化工作者带来一场题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精准对接群众多样文化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解读》的专题辅导报告会。 涂清华教授从立法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三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解读。涂教授说:“公共文化区别于经营文化,它的形成是为了满足全社会的共同文化需求,其特殊性体现在服务对象为全社会群众,建设目的在于推进文化共享、创造,满足人们的基本文化需求。”
同时,涂教授指出,从明确责任,强化规划与指导、统合资源,关注协同效应、调动各方参与,灵活对接文化产业等方面理清思路,明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内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的第4条、第15条、第16条等内容明确责任,使文化事业从边缘、附庸走向中心;统合资源,关注协同效要从一个中心(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三个目录(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省市: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形成整体性的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将公共文化服务大致切分为“创作与传播—组织与承办—保护、传承与展示—运营与管理—其他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板块。未来反向通过文化产业来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是一条具有可行性的发展路径,“灵活对接”为这一路径的浮现埋下了伏笔。 涂教授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上存在范围广、层级多的特点,它明确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选址的基本标准和用地程序,提出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标准,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配备标准和维护工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存在体系化、多元化、普及性、公众参与度高等特征。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核心,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关键,以社会化为活力源泉。同时,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面明确了禁止性规定与责任。 如何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一是汇集整合区域文化资源,抓好“一个中心”和“三个目录”的建设和整理,将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汇聚在一起。 二是凸显特色品牌文化活动。打造了一批特色突出、艺术水平高、群众参与广泛的品牌文化活动;区域有品牌,社区有特色,节庆有亮点,年年有看点;区—街道—社区三级特色品牌文化活动。 三是弘扬传承区域文化遗产,向公众普及了非遗知识、非遗项目申报标准,介绍国家、市、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引导群众了解非遗,挖掘、寻找身边的非遗资源。 四是搭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咨询查询、在线点播、在线培训、报名参与和评价反馈功能,利用现代科技提升区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能力。
通州区迅速行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4月27日上午,在中仓街道四员厅社区广场上,区文化委和中仓街道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活动。
区文化委主任王立生、副主任马俊艳和文化通州志愿者们一起发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读本和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宣传品。
各个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积极响应,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工作情况: 台湖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园区管委会领导,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镇机关工作人员等2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玉桥街道组织辖区各社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宋庄镇组织本镇47个行政村支部书记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活动。
永乐店镇组织召开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会。
北苑街道在办事处三层大会议室组织19个社区及机关人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西集镇组织各村文化宣传员进行学习,并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答题测试。 台湖镇深入基层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永顺镇杨庄南里西区社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知识竞赛 张家湾镇村民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活动 玉桥街道净水园社区工作者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信息来源:通州区文化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