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事迹:
白启芳,男,55岁,中共党员,通州区司法局玉桥司法所干部。在政法战线上工作了33年,白启芳始终立足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阵地,勤政廉洁、尽职尽责,先后多次被评为北京市十佳司法助理员、北京市先进个人、通州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1997年,妻子突发重度脑外伤,颅内出血,花费19万余元的医药费,才保住了生命,但不幸成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植物人。12年来,为了照顾病中的妻子,又不影响工作,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给妻子洗脸、喂饭,端屎、端尿,最早也要在夜里12点才能入睡。为此他从没吃过一顿舒心饭,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但他对本职工作始终高度负责,有时为了解决好一件纠纷,多次放弃双休日做双方的工作。他成功调解过很多纠纷,耐心帮教过许多两劳释解人员,是所在单位公认的实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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