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奔赴辖区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和母婴店,通过检查在售儿童化妆品的“小金盾”标识、产品标签信息和注册备案信息,严防“三无”产品、过期产品流入市场。
5月30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两名执法人员来到了一家位于通胡大街的母婴店,随机选取了一款儿童护肤产品,在产品外包看到了金色的“小金盾”标志。据介绍,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必须全部标注‘小金盾’标识,该标识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重要标志。执法人员用移动执法终端对多款产品的二维码现场进行扫描,屏幕上均显示出与其对应的产品注册备案编号、成分、产品标签、产品包装平面图、生产企业等详细信息。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儿童化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提示经营者要认真通过“化妆品监管”APP做好每一款儿童化妆品的注册备案信息比对和确认工作。 在一家化妆品专卖店,儿童化妆品被放置在一个单独的货架上进行专区销售,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化妆品不得代替药品”的宣传标语。执法人员随机拿取了一款儿童牙膏,却未在产品外包装上看到“小金盾”标识。“《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是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这件儿童牙膏是2023年12月1日之前生产的,我们只要求该日期之后生产的儿童牙膏要标注‘小金盾’标识。”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赵松华说,所有的在售儿童牙膏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食品有关的图案。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发放了儿童化妆品知识手册,在店内张贴了宣传海报。
据了解,此次检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普法、检查、规范、提升并重,除了组织对商场超市、母婴店、化妆品专营店、校园周边等涉及儿童化妆品销售的经营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还加大了法律法规宣传、消费常识普及,强化了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落实,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儿童化妆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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