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通网(bjbato)获悉,宋庄镇4个村近日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意味着土地一级开发获得了重要进展。这4个村分别是徐辛庄村、双埠头村、大庞村、大兴庄村。
4个村共征地647.87亩,征地总费用65355.42万元,安置农业人口197名。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依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拟实施通州区宋庄镇双埠头村、大庞村、大兴庄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该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徐辛庄村集体土地28.7694公顷(合431.54亩),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通怀路,西至规划生态景观绿地,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拟征收土地现状 征收地类涉及耕地、林地、住宅、工矿仓储用地、设施农用地、商服用地等多种类型。其中住宅用地12.31亩。
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徐辛庄村集体土地28.7694公顷(合431.54亩),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已与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并经该村民主决议,于2020年9月27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如下: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宋庄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共计人民币8630.82万元。安置补助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34809万元。
征地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人民币43439.82万元。
待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如若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则甲方应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向乙方补齐,并另行签订补偿协议。 安置农业人口131名;其中劳动力57名,采取社会保险进行安置,超转人员63名。该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双埠头村集体土地10.5738公顷(合158.61亩),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通顺路;南至规划宋通路;北至规划道路。
拟征收土地现状 涉及林地、沟渠、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等。
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双埠头村集体土地10.5738公顷(合158.61亩),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已与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并经该村民主决议,于2020年9月27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如下: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宋庄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共计人民币3172.14万元。
安置补助费用总计为人民币12623 万元。
征地总费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人民币15795. 14万元。
待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如若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则甲方应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向乙方补齐,并另行签订补偿协议。 安置农业人口47名;其中劳动力19名,采取社会保险进行安置,超转人员23名。该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大庞村集体土地0.0894公顷(合1.34亩),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徐宋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防护绿地用地,北至规划道路。
拟征收土地现状 涉及园地、农村道路等。
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大庞村集体土地0.0894公顷(合1.34亩),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已与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并经该村民主决议,于2020年9月27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如下: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宋庄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共计人民币26.82万元。安置补助费用总计为人民币0万元。
征地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人民币26.82万元。
待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如若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则甲方应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向乙方补齐,并另行签订补偿协议。 该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大兴庄村集体土地3.7588公顷(合56.38亩),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通怀路,西至规划生态景观绿地,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拟征收土地现状 涉及耕地、农村道路等。
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大兴庄村集体土地3.7588公顷(合56.38亩),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已与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并经该村民主决议,于2020年9月27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如下: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宋庄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共计人民币1127.64万元,安置补助费用总计为人民币4966万元。
征地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人民币6093.64万元。
待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如若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则甲方应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向乙方补齐,并另行签订补偿协议。
安置农业人口19名;其中劳动力8名,采取社会保险进行安置,超转人员9名。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情况
宋庄镇政府启动了地上物及青苗清登工作,依据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函《关于通州区宋庄镇双埠头村、大庞村、大兴庄村等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通住建委函〔2020〕335号),该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工作按照以上政策执行。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10月27日前提出,具体请参考上述公告内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