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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襁褓时就被扔在台湖路边,爸爸妈妈你们在哪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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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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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你们好。我叫林思泽,今年4岁多了,当我还在襁褓中时,就被遗弃在了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路边。

  后来被警察叔叔发现,现在由捡拾抚养人林遂心和陈雪霞抚养,如今我已经5岁了,我还没有见过我的爸爸妈妈……

  如果有哪位哥哥、姐姐,叔叔、阿姨认识我,知道我的爸爸妈妈的消息或者其他线索,请联系我现住地的警察叔叔。谢谢您们!

  永春县公安局:059523874112;

  治安(户政)大队:059523878086;

  桂洋派出所:059523961016。

  来信地址:永春县公安局桂洋派出所所长收(邮编:362614)

  遗弃自己的孩子算犯法吗?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儿童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遗弃儿童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

  送他来人世,就请继续爱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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