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规定,65周岁以上的人确定为老年;在中国,65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加重,我国的老年人越来越多,所占人口比例也越来越高。老年人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年老体衰,行动不便,需要的是理解与尊重,是每个人每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需要关注与关爱的对象。
然而,网络上的确经常曝出关于老人的负面新闻报道,比如扶老人反被讹诈,老人在公交车上辱骂不让座的年轻人,广场舞大妈扰民还强词夺理等等。这诸多的报道不禁让我们感受到部分老人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事实。因此部分人发出老人变坏了的感慨,对老年人充满了反感。然而我们应该清楚的是看待任何问题,都要从问题的主要方面入手,需要的是客观而不是以偏概全,用个体代替全部。
事实上,广场舞是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的体现,乘坐公交出行也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正常途径。“广场舞”与“让座”等社会事件只是表面现象,老年文化与青年文化之间的碰撞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不同年龄人的观念不同所导致的。亚文化群论认为老年人在社会交往中,超出与其他群体的交往,形成老年亚文化群,是老年人再次融入社会的最好方式,参与同龄群体活动有利于人们顺利向老年阶段过渡。而年轻人处在更加开放的年代,受到多元文化的影响,传统的道德观念已相对薄弱,判断标准与上一辈截然不同。代际群体间心理世界的内在结构差异与不同的亚文化生活方式,导致了代沟的产生。但代际矛盾的负面影响是可以避免的。一方面,激发代际矛盾的导火索在于活动场所资源的有限性,老年人之所以在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正是因为老年人缺少自己的专业活动场所。另一方面,从代际矛盾的产生本身来看,需要青年人与老年人进行平等的交流,这一矛盾也会有所缓和。
诚然,受时代和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有些老年人,文化素质不高。他们的认知观念、行为习惯受到先前生活经历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并不高,规则和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事情比较情绪化,不够理性。据世卫组织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率为43%左右。而根据《中国人口》2011年的统计分析,2011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受教育程度依然偏低,73.4%的老年人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接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仅有3.04%。
老年人社会心理功能减退。进入老年阶段,认知功能等会开始不断下降。很多老人不乐意接受负面的生活体验,他们的情绪掌控能力也在不断降低,遇到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往往易激惹。此外,部分老人的脑部出现萎缩,让老人很难理性变通地解决问题。国内外有关研究表明,当老人认知功能损伤时,他们会出现更多的肢体暴力和言语咒骂行为。日常生活中,社会大众往往将这些情绪失控问题归纳为“道德塌陷”、“倚老卖老”。
少数老年人缺乏关爱和陪伴。现在的生活节奏正在加快,年轻人都在加紧脚步忙于工作,剩下空巢老人,没人说话没人陪伴,甚至于会跟不上当今时代的步伐,难免不太清楚社会的一些认知。老人们想体验充实的生活,只是单纯的没有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正是因为这样,多少会影响着周遭人的正常生活习惯。
社会设施的不完善,道德观念宣传的不足。老人们没有工作,却也缺乏专门给老年人提供娱乐来活动生活的场所。加上社会的道德观念宣传的不够到位,再有老人本身对于道德法制观念就比较淡薄,因而,也就产生了些许会让人反感的行为。
众所周知,网络舆论的风口来势汹汹,一些较不端的举止通过网上的传播和舆论的添油加醋,以至于老人的不端行为被无限放大。老年人良好的社会形象是老年人有效参与社会的前提之一。然而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人们总是贬低老年人,赞美年轻人以及强壮的、美貌的人,衰弱、顽固、保守、阻挠新事物等成了老年人的标签。”来自于《都市报中的老年人形象》一文对《楚天都市报》的样本进行了统计分析后得出:关于老年人报道的负面新闻和消极形象占主导地位,老年人以正面积极形象出现的仅占30.6%,而有关负面消极形象的报道竟然高达64%。这正是因为媒体总倾向于把老年人的缺陷特征展现出来,导致老年人群的社会角色被边缘化。
媒体的负面报道导致社会对老年人消极刻板印象的形成,因为媒体的重要职能之一即是“赋予社会真实以意义,从而使其合法化和合理化。”这种印象不以直接经验或事实材料为依据,而是根据偏见或传闻形成的。但是,刻板印象一旦形成便不易消除,刻板印象一旦被社会所接受,又将进一步加深社会对老年人的偏见,产生对老年人的不信任,从而对他们的行为活动制定更多限制,这将对老年人社会参与造成极大困扰和威胁。
社会对老年人的偏见不言而喻,虽然敬老的思想时时宣传,但实际生活中对老年人的各项限制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招聘中对于年龄的歧视和限制几乎无人问津,这是对老年人能力的否认,正是社会撤退理论观点的反映。
在我国“未富先老”的现实情况下,高社会抚养比,社会养老压力巨大,社会期盼老年人能够更多地参与到经济发展活动中来。老年人口的社会参类型与包括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活动、家务劳动、社会文化活动、人际交往、旅游活动和在家庭范围内参与文化娱乐活动。杨宗传认为可以将社会参与活动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在家庭范围内参与的文娱活动,这是对于身体条件比较差的老年人所进行的有限的活动;第二层次包括家务劳动、社会文化活动、人际交往以及旅游活动,这部分活动大多数的老年人都可以参与;最高层次的老年社会参与是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包括再就业和义务的公益活动,只有身体比较健康或有一定专长的老年人可以参加。能够给社会带来最大效益的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动,这一类活动可以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可以最大限度地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效用。
随着医疗卫生条件改进和老年人的素质提升,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可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大多乐于参与第二、三层次的活动,从中获得乐趣。特别是第二层次的活动发展势头良好,这类活动的参与者与活动种类也越来越多,比如老年旅游活动的兴起。老年人参加经济发展类活动有很大的意义,社会更加希望老年人可以加入到社会经济活动中来,有关于延迟退休方案的探讨正是表现了这种期待,然而支持者甚寡。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来看,人的需求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要及自我实现的需求五类,虽然这种次序不是固定的,但一般来说,只有满足了低层次的需求,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显现出来。老年人参与经济发展活动主要是一种满足自身成就、受到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属于第四层次,老年人社会参与是对生理和安全需求满足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我国的养老金水平总体较低,老年人健康状况也不是很好,而近年来,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增多,老年人的家庭归属感更是淡化了。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对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大大弱化了。
老年人更加热衷于参与社会,这是由于主客观因素造成的。从客观方面来看,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正经历着社会环境、家庭环境等一系列变化。
(1)社会环境。由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开放水平的逐步提高,老年人面对的社会环境已不同往日,生活条件、交流渠道以及出行方式的改善,使他们更容易接触到新事物,也更加方便进行社会参与。
(2)家庭环境。受上世纪70年末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影响,老年人口家庭日益呈现出“421”家庭模式,并且在未来的30年间,这类家庭的数量将会急剧上升。另外,由于现代社会人口流动频繁,很多年轻人去异地工作,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难以为继,尤其在精神慰藉方面,家庭的给予十分有限。
从主观方面来看,老年人自身的健康状况、文化水平、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
(1)健康状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老人的健康有了保障,生活状态寿命相对延长。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3年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已达到76岁。
(2)文化水平。据《中国人口》2011年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城镇老人具有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依次为43.27%、24.46%、10.58%、6.38%。老年人也乐于获取新知识,通过各式各样的活动和学习增长自己的各项技能。文化水平的变化对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内容选择、方向选择以及类型选择都有很重要的影响作用。
(3)思想观念。新老年的生活年代伴随着中国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以及西方意识形态的影响,传统与流行在他们身上得到了融合。一方面,对于中国民俗文化,他们依然重视并遵守,另一方面,他们的心态又相对年轻,思想观念比较开放,依然充满活力,乐于接受新鲜事物,认为自己还未老去。
保障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权利路径选择
1.改变老年人日益恶化的社会形象。一方面,要加强对媒体道德的监管,重塑老年人正面的社会形象,为其社会交往的有序进行创造前提条件。通过社会形象改变老年人自己的加强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抵御消极思想观念和生活态度的侵蚀,培养乐于参与的老年文化。
2.减缓代际矛盾的发生。一方面,要拓宽老年群体与非老年群体的沟通渠道,希尔斯认为,尽管代与代之间存在区别,但没有一代人能创造出完全独立的信仰和行为规范。因此,代与代之间是存在共同点与连续性的,加强沟通可以消除代际间在生活方式和观念上的误解。另一方面,应意识到空间资源的缺乏是造成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政府应该更加重视老年人社会参与情况,改善他们的活动环境,社会投资兴建老年人专门的活动场所,完善基础建设,减少矛盾发生的潜在可能性。
3.增加老年人口收入渠道,加大政府对老年参与事业的投入力度。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GDP发展的三驾马车。老年人口大多依靠基本的养老金维持生计,是社会中的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较低。而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更有利于刺激消费,更何况老年人已没有供养家庭的压力,更注重享受。因此,增加老年人群的收入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而政府也可以通过财政支出,加大对老年社会参与事业的投资,带动经济水平整体提升。
4.实行政策优惠,推动私人资本对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过程和成果进行投资。并非只有老年人直接加入生产活动才能带来社会效益,事实上,老年人对文化生活的参与也可以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例如举办老年人演出活动,寻求广告商赞助。另外,很多老年人拥有一技之长,可以通过税收减免、土地优惠等政策,推进老年人特色产业,开发民俗工艺产品。
5.“老有所养”才能“老有所为”,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从而为老年人加入经济建设活动创造条件,即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保健因素需满足。老年人加入社会生产的必备条件即是健康,要实现健康老龄化向积极老龄化过渡,首先要实现健康老龄化。另外,加强老年人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技能和知识,应对高层次的社会参与需求。对于激励因素方面,则是需要工作方式针对老年人特点,增加津贴、工资,并适合老年人的作息习惯,使他们从内部产生参与经济建设的动力,而非迫于外界压力。
6.维护老年人参与政策活动的权利。老年人具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参与到决策中,老年群体的利益才能真正受到关注。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每个人都会慢慢变老。从我们今日对待老年人的态度更可以展望每个个体自身的未来和结局。如今在“弃老溺幼”大肆盛行的时代背景下,作为一个沉痛的反思者,政府和社会应承担主体责任,而媒体更应承担核心责任!我们本就是一个尊老爱幼并拥有着诸多良好传统美德的国家。对于少数老年人的举动,我们应该主动站在他们的角度上感受,或多或少会是一种情理之中的事情,而不应该对老人的行为太过于苛刻和放大。面对这种不端行为的出现,最根本的办法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散播舆论和谣言。相信给予老年人多一点温情、体谅的关注并完善他们的观念以及相关设施等,会比只是舆论反感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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