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通网论坛首页
查看: 2038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杂谈] “防御性公开”,你不知道的那些事

[复制链接]

6

主题

8

帖子

0

八通币

小学生

Rank: 2

积分
78
注册时间
16-10-2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joe168 发表于 17-1-17 11:46: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之一是具有新颖性,即要求被授予专利的申请不是现有技术。对于现有技术的界定,以申请日为基准,在此之前已经公开或能够被公众所知的即为现有。因此,在递交专利申请之前,通常都要注意保密。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专利是创新保护的惯常手段。但是,或考虑成本,或考虑技术创新性的高低,企业并不会将所有技术创新都去申请专利。但是这样也会带来风险,因为你并不能保证你的竞争对手也这样做,如果他将类似的技术申请了专利,那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颗不定时炸弹。对于企业来说,最好结果莫过于,我不申请专利,别人也不能申请,起码能够避免陷入侵权的纠纷之中。
  如何防止别人申请专利,“防御性公开”就是很好的选择。

  正如本文开始所说,在我国授予专利的前提是具备新颖性,如果一项技术已经成为现有技术,是可以阻止他人进行专利申请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开”成了“防御”的一种手段。
  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三种。显然就企业而言,出版物公开并不是最方便、最经济的方式,而使用往往会受限于时间,技术开始使用时,别人的专利可能早已布局了。其他方式则使公开有了更多的可能。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通过互联网实现技术公开是人们所愿意选择的方式,因为便捷、实时,更能符合现代人或现代企业的节奏。但是,互联网中公开技术的认定,又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说,比较方便的渠道,博客、BBS等,且不说这些平台的时间为服务器时间,具有可人为修改的可能性,其模式均为用户账户的内容维护,在这种情况下,内容的可随意更改性,也产生了公开时间的真实性问题。所以,如果在现有技术抗辩中,使用此类证据,往往是不被采信的。
  【创意宝】的“己有技术数据库”即可解决这个问题。“己有技术数据库”是面向全球范围的防御性公开专业渠道,基于“可信时间戳”技术,实现对技术内容“公开时间”的合法认定,所有数据经过加工、分类、标引,可方便检索。企业可通过该数据库实时、便捷完成其己有技术的防御性公开,以供全球范围检索。在企业遭遇被诉侵权纠纷时,【创意宝】可以为其出具合法的证据证明,提高现有技术抗辩之效果,是对付专利流氓最好的武器。此外,该数据库还可供全球专利审查部门进行检索,在专利确权审查过程中,对于减少垃圾专利的授权亦可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创意宝——保创意”公众号专注发布知识产权与创意新闻,通过移动互联网模式创新,降低知识产权专业门槛,使“人人”都可知识产权。(来源:创意宝马小仙)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广告联系| 手机版|小黑屋|八通网  

GMT+8, 24-4-26 11:11

Powered by Discuz!

© 2004-2014 Bato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