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来“舆论审判”那一套吧! 舍予/文 有报道称,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7名“人权律师”或助理近日被正式逮捕,他们大多是去年7月被拘留的,这7人被指控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人中包括一名24岁的90后女助理,有人质疑一个24岁的女孩懂什么就能对国家煽颠,其实认定24岁的女生不会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才是荒唐的! 90后女孩的被捕有点令人扼腕,好似一朵鲜花还未来得及绽放就凋谢了一样让人惋惜。消息一出,有人说她“善良”,有人说她“单纯”,凡此种种,“舆论审判”的别有用心让人一目了然! “舆论审判”无论有多么冠冕堂皇的借口 ,其本质都是一种有损司法权威和法治精神的行为。“舆论审判”的现象虽不正常,却挺常见。事实上,在司法与媒体的矛盾中, 作为“离案件最近的那个人”,律师往往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很多时候,媒体需要信息,在司法人员暂时不能提供的情况下,律师往往会成为突破口。律师由于其职业的约束没有司法人员那么强,一些律师自认为可以向媒体发表个人看法。而将这种情况发展到极致,就会让个别律师异想天开地认为左右舆论为我所用是各取所需,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我们就不难看到像李某某案、药家鑫案等个别律师操控下的经典“舆论审判”案件。 “舆论审判”是权力之外,另一种干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方式。而律师既不是演员 ,更不是行为艺术家。既然律师的职业定位是法律工作者, 作为法律人就要懂得法治不可能用反法治的方式来实现。律师行业近年来出现的有少数律师成为舆论场上最活跃的群体之一的现象,让一些律师打着“律师的良心”的幌子成为了很多公众舆论事件公开或幕后的推手。 作为一位普通老百姓,作为一名法律非专业人士,面对此起“律师案”,希望兴风作浪的“舆论审判”少一点,对司法的尊重,是依法治国进程中民众的自觉,是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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