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说说“烧七”。 “烧七”有葬前烧与葬后烧之分,有钱人家儿、讲究主儿,九天、十一天、十五天甚至三七二十一天出殡(只能单日不能双日,双日据说犯重丧)。晚清以后,通州及周边地区绝大部分葬礼都在三天以内,不是贫富、有钱没钱的问题,主要是活人经不起这份折腾。 关于烧七,民间说法完全是佛教式的解释,说人死以后七天为一期,就是一个阶段,到期后就已经托生,不再是这家的人啦。如果阴错阳差没赶上第一期,那就排队等第二期,最多到第七期,不管是谁,无论如何已经托生走了,哪怕托生为猪、马、牛、羊。为此,丧家儿要请和尚、老道超度亡灵,争取给死者往前安排安排,让他早日托生,别回来纠缠。这是典型的“生死轮回”观念。 众所周知,佛教传入中原是东汉后期,形成影响已是东晋以后,而且还未普及,只局限于东晋小朝廷的个别家族和北方长城沿线的异族政权统治地区,而“七”的概念早在秦汉以前就已经产生:“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礼记·王制》)汉代并未实行先秦的丧葬制度,与七日、七月没发生关系,如:文帝七日入葬、武帝十日而葬、明帝十一日入葬、章帝十二日葬,都与托生轮回没关系,可见所谓七日托生是佛教附会中国本土的丧葬习俗,说好听点为融合,不好听的话,纯就是为骗钱。 七者即期也,期者断也,断即断绝!远古先民畏天地、畏山川、畏神鬼、畏祖先,什么都怕,可又离不开,在商代:“国家大事在祀在戎。”一个国家除了打仗就是祭祀,没别的事儿干!可想而知,全体国民不分贵贱,一年到头忙的就是祭祀这点事儿。今天杀猪明天宰羊后天杀人,祭完这个祭那个,没完没了,别说奴隶平民,就是贵族也吃不消。 商代以迷信立国,不祭祀肯定不行,天天祭祀肯定也不行,只好折衷一下,即人死后隔七天为一个祭祀日,等于第一次断绝。一年约有四十九个七天,就是七七四十九个祭祀日,这样,四十九乘七是三百四十三天,加上一年中的凶日不祭祀,就约等于那时的一年。过了一年,神主入庙,不再单独祭祀,彼此人鬼两分,关系断绝,谁也别找谁,谁也别害谁,即从人死开始,每七天断绝一次关系,一年为限。所谓天子七月而葬,实际仍是四十九天,就是七个断绝日象征七个月,够四十九天就下葬。 西周、春秋、战国沿用这套葬礼规定,到汉代因其过于繁琐弃而不用。佛教传入后,为利于自身传播,必须吸收中国固有文化传统,将已经废弃不用的商、周丧葬习俗改头换面,融入生死轮回观念,成为佛事中一至七期的佛事超度,即所谓“七七追荐”、“水陆道场”,让人多花不少冤枉钱。 其实,丧葬礼仪中,反映最多的是活人害怕死鬼、希望亡魂尽快走开的心理。并且越远越好,这与儒家讲的“孝道”相背很远。因此,不得不请佛、道来催促甚至是哄赶。有的人家还要请道士在房屋中贴符来去邪镇鬼,或让和尚在某个地方施金刚印。道士们怀里都装着镇墓文,随时准备卖给丧主。如果丧主有体弱的小孩子,为安全起见就会买一张,葬后悄悄埋在坟旁。阴间谁也没看见,阳间的生命要紧。 这种心理和作法早在东汉时就已经开始实行。东汉后期新兴一种叫“劾鬼”的仪式,并很快普及,方法是:在入葬时请道士、或巫师施法术,让死者的亡魂远离本土,不要在此妨碍和骚扰活人。在出土的东汉墓葬中有很多这类“镇墓瓶”、“镇墓文”、“符篆”等用来镇鬼的东西,有的写得相当不客气:“己巳日死者鬼名为天光,天地神师已知汝名,疾去三千里,汝不即去,南山某某令来食汝,急如律令。”找个客气的:上天苍苍,地下茫茫,死人归阴,生人归阳,生人有里,死人有乡。 综上可看出,丧葬礼仪是一个矛盾混合体,即要表明孝道,又要和死者断绝关系,儒家讲的是礼仪过程,反对厚葬。佛、道的作用是帮丧主驱走亡魂,这说明人的主观心理还是赶紧把死者打发走,所谓孝道只是第二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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