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公 告
2013年12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通州区二○一三年度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京政地字〔2013〕17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征地用途
建设单位:北京新城基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北京新城基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通州区彩虹之门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用途:商业金融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征地位置坐落于永顺镇新建村村域内。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新建村集体土地25.1446公顷(合377.16亩)。
具体征地地类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坑塘水面 2.8720 43.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3.6396 204.59
水工建筑用地 0.9873 14.81
河流水面 6.2695 94.04
空闲地 0.2527 3.79
交通运输用地 1.1235 16.85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25.1446 377.16 四、征地补偿相关事宜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标准为46.0811万元/亩,共计17380.36万元人民币。
五、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新建村336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含164名转非劳动力,171名超转人员。新建村村委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确定应当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员、转非劳动力人员名单向村民公示,并分别报区公安、人力社保和民政部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9日
永顺哪里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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