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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
被告:天源浩业(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负责人:候经理 电话:18911144467
原告:王先生 电话:133****5535
王先生于2015年1月21日与天源浩业(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合同,截至日期到2016年6月1日,房屋租金为1500/月,付出一个月中介费后,王先生开始使用该出租房屋——北京市通州区艺苑西街9号院1号楼263(通州国税局后面的老小区).
后天源浩业(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要求王先生重新签订合同(每月房租上涨200元,为1700元/月)或者终止合同。
经双方协商,王先生同意终止合同,并与天源浩业(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达成完全按照合同处理的口头协议后,于2015年6月6日搬离了该出租房屋。同时王先生拿到了房屋交割清单(由于对于房屋交割有异议,王先生并未当场签字,双方同意在两天后王先生领取押金及违约金时再协商此事)。
明明已经约好时间与地点,天源浩业(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候经理却多次寻找借口(财务不在、员工好久没休息公司无人、自己出车祸住院)不与王先生处理退还押金及支付违约金事宜。王先生无奈亲自跑到对方办公室,却是大门紧锁。之后多次拨打负责人侯经理电话,却是无人接听。
至此,王先生已确认遇到了无赖中介,只好寻找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5年6月10日,王先生在通州法院立案,就差缴费,然后就可以立案了。王先生出于不想麻烦以及善心,再次发短信给中介负责人,却得到如下回复(这里是否可以上传图片?我没找到怎么添加图片附件,只好将短信文字抄录如下)。真是可怜王先生对黑中介还心存善念,真的不是“性本善”。坏蛋是“性本恶”啊!
王先生:兄弟,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仍然不按照合同退款,我奉陪到底!(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交款通知书)“
黑中介候经理:别客气
王先生:赵国栋,你不错。(赵国栋为该公司法人代表)
黑中介候经理:你起诉的是公司又不是我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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