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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2日下午1时许,朋友的妈妈独自一人前往北京通州区新华联家园的物美大卖场购物,付款出来后,去存包处取包。由于保管箱打不开,遂向服务台人员求助,服务员态度极为冷淡,说是午休时间,让其晚上9点再来取包。朋友的妈妈随即要求见超市负责人,帮忙将保管箱打开。
来到超市三层的办公区后,向该超市一名年龄25岁左右,中等身材的男性工作人员说明来意。不料,该人非但没有帮忙解决,反而埋怨是其母的责任导致保管箱打不开,并且对其母恶语相向,甚至欲动手打人,后被其他顾客阻拦。其母已年近55,受到如此欺侮,心脏病发作,瘫坐到地上。超市工作人员见到此情景,竟无一人上前搀扶,也无任何救治措施。
后其母联系了正在上班的儿子,在等待儿子到来的近两小时的时间里,超市人员始终没有任何救护措施和言语安慰。其子来到超市后,看到母亲面色苍白,手脚麻木,瘫坐在地上,在询问了事情的经过之后,给了辱骂其母亲的员工一记耳光。超市经理随即报警。挨打员工去医院进行验伤,伤情极为轻微。
来到北苑派出所后,我朋友向物美被打员工道歉,并同意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但对方竟无耻的要求赔偿5000元,连轻微伤都无法达到的伤情,竟然无耻的讹诈5000元。后经民警调解,我朋友支付了1000元的赔偿。该物美大卖场的经理,以拘留我朋友为威胁,逼迫我朋友签署以后再也不追究此事的协议。
试想,换做是自己,妈妈被无端欺侮,自己只是出于孝道,随手给了对方一记耳光,事后忍气吞声的赔偿、道歉,对方还要以拘留相威胁,迫使你放弃作为消费者的基本的维权的权利。物美卖场的这种做法,简直违背了人性和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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