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示:合同上有空白内容时,小心陷阱 案例:合同签订后,商场私下增加条款 郑小姐看到有一家商场柜台在招商,就去和商场洽谈承租柜台,经协商由她和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并约定合同生效后先缴纳4万元的预付租金和押金。柜台的交付时间是当年的9月15日。 合同是先由郑小姐和商场的代表签字的,当时没盖公章,商场的人说公章等到领导那去盖,所以合同签完后都交给了商场,过了几天商场通知郑小姐领盖好公章的合同,同时带着约定的4万元交款。郑小姐拿了合同确认盖章了,就去交钱了。 可是,在8月25号的时候,郑小姐接到了商场的通知,上面写着“因装修质量出现问题,需要改造,柜台交付时间延后三个月,请各位商户谅解!” 这下郑小姐急了,进货渠道联系好了、柜台的装修设计人员也找好了,该签的合同都签了,有些还付了部分款项,商场说延期三个月就延期三个月,那我们的损失呢?为什么没个说法? 她找到的商场问怎么赔偿,商场说:“咱们合同里不是写得很清楚吗?9月15日是预计的时间,如果有变化,我们只要提前15天通知你就可以了,只要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不算违约,我们才延期三个月!” 郑小姐说:“什么时候有过这样的约定?我怎么不知道?” 商场的工作人员拿出合同,指着柜台交付时间下面的一个手写条款产“你看看,这不是写得很清楚吗?” 郑小姐一看,上面写着“前款的交房时间为预计,如因装修延期等原因,甲方不能在预计的时间交付柜台,须提前15正通知乙方,如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视为违约;如超过6个月,属于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该退还乙方预交的租金和押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郑小姐说“我签合同时这里是空白的,只有几条线,上面没有任何内容,你这个合同是假的!” 商场的工作人员说“你可以回去看看你的合同,要是不一样你再来。” 郑小姐回去后找出合同一看,合同上的内容和她今天在商场看到的合同完全一样!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双方签字时这部分可以延期交柜台的内容是没有的,这个位置上是几行空白线,商场当时说是如果双方有什么补充的内容可以填写,没有空着就行了,然后两份合同都被商场拿去盖章。自己去拿合同时也没注意看。不用说,肯定是商场私下在这个空白部位填写了这个对商场有利的内容。 郑小姐决定先等三个月,到时把柜台先收过来再找商场算账,私下改合同,这肯定是无效的! 三个月后商场通知郑小姐收柜台,开业后,把商场告到了法院,要求商场赔偿延期交柜台给她造成的经营损失等。 开庭时,商场拿出合同说“原来的约定的时间只是预计,根据装修情况可能适当调整,对此我们合同早有约定,不属于违约。” 郑小姐说“那个条款是你们私下里加上去的,签订合同时根本没有!是无效的!” 法院如何认定呢?法院认为:双方的合同中都有同样的条款,郑小姐主张商场在签订合同后私下增加这个条款,但并未提供证据,所以这个主张不成立。合同中的这个条款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合法有效。商场按合同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且交付柜台时间未超过双方的约定期限。因此,判决驳回郑小姐的诉讼请求! 北京杨文战律师提示: 以我接触到的案子,这样的事在现实中多有发生,尤其是在向开发商购房、同房屋中介签订合同时,他们往往让购房者先在合同上签字,然后以要到公司去盖章或办理其它手续等为由,把所有合同都收走。这时就可能出现他们在合同上做手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的行为。除这些情况以外,在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也经常出现这种现象,用人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把两份合同都收走,迟迟不给劳动者,甚至只让劳动者签订一份合同。 那么怎么来避免上这种当呢?律师给您几个建议: 一、签订合同时,要争取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然后立即要求得到一份,妥善保管。 二、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上有没有空白的“括号”或“空格”部分,如果有,一定要确认是否需要填写什么内容,如果不需要,要用笔把空白部分划掉,这样,可以避免对方在空白部分做手脚。 三、如果因某种原因,确实要把所有合同都先交给对方,比如拿回公司盖章等理由,最好把双方签好字的合同先复印一份,在复印的合同上能让对方盖公司公章最好,不能的话就让对方的代表签字,而且写上两份合同都被对方拿走去做什么,应该多长时间盖好章、多长时间归还给您,否则如何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