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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臭屁蛋 于 11-5-4 12:10 编辑
有一次,两年前了,去吃饭500多,有一张优惠券30元的,和600现金一起递给收银员,我也没说,她也没说,卡卡,就直接用现金付了,没用优惠券,我问她,她说我没说,我就问她,你也不看,再说现在改了不就好了吗,她说 ,收完钱了,没法改,把我鼻子气歪了,没听说过这理,问他经理,经理剃了个光头,和黑社会差不多,说话更加横,我就说那我拿饮料或打包一两个菜?不行!不行!要用可以,排队等座子,必须满五十,必须堂吃,气的我,再进他家,我是他儿子!两年了再不去,请我吃饭,在他家的,一概不去,除非改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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