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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7-4-8 23:0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暂先保留,望能者居之。

[ 本帖最后由 芙 于 07-4-14 23: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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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roli8383 发表于 07-4-9 08:14:12 | 只看该作者
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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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秀紫太阳 发表于 07-4-10 21:23:4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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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发表于 07-4-10 22:28:4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楼主我就不说什么了,可以拿楼主的帖子和她之前在茶社发的帖子对比,鸡皮疙瘩掉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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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初晴 发表于 07-4-10 22:59: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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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发表于 07-4-10 23:0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雨后初晴 的帖子

一个人的孤单,并不可怕,  可怕是一辈子的孤单!

我说过了,是对事,但是这个楼主也曾回过那个帖子, 别说你为婚版找为新版主的时候,因为所有的人都看见了,自己都那么矫情,你什么时候找到一个合适你男人,我第一个支持你,太单身了不好,容易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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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初晴 发表于 07-4-11 22:21: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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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7-4-12 00:09: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4-10 22:59 发表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很显然楼主是一个很人心的人,她参加和组织过很多公益活动,有很好的组织活动的相关经验,我觉得是不错的人选
甲方乙方一直在说自己对事不对人,事实是这样的吗?
为什么会在我想为婚版找 ...


妹妹别生气,重在参与。我只是想以实际行动来支持你一下啊,哈哈......

其实不管当不当版主,只要你需要,我随时可以给你当帮手。我喜欢人多喜欢与人分享喜欢帮助需要的人。这些不管做不做版主都能做到。如果我做版主威胁到了某些人的利益,那还是给更需要的人来当吧,只要他能维护大家的利益,真正的为大家办事,而不是为一己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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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7-4-12 00:36:54 | 只看该作者
纠正一点,说错了,不是让更需要的人来当版主,而是更合适的。
论资历,我确实还不够。但是我发此贴引出大家来关注这个事情,相信会有更多能人出来出任版主,不管怎么样都是值得的。让最合适的人做最合适的事就好。
对我有意见这位仁兄的贴子我都看了,他对于征婚版主的提议确实不错,如果有一位经历过婚姻有过阅历的智慧型前辈来做此版版主更好。若有这样的人出现,我立即撒消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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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ak 发表于 07-4-12 07:57: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甲方乙方 于 07-4-10 23:05 发表
一个人的孤单,并不可怕,  可怕是一辈子的孤单!

我说过了,是对事,但是这个楼主也曾回过那个帖子, 别说你为婚版找为新版主的时候,因为所有的人都看见了,自己都那么矫情,你什么时候找到一个合适你男人,我第一个支持你,太单身了不好,容易胡思乱想!




有事说事,有你觉得不对的地方正常说出来,如果你真是的想解决问题的话

另外,你现在针对雨后初晴的已经由不满发展到了人身攻击
请注意你的言辞
版规有明确规定,如再进行类似人身攻击将严格按版规处理
如有不同意见请正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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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发表于 07-4-12 10:2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bjak 的帖子

       我承认,当初看到斑竹对会员如此评价,确有极大的不满,话语中也不乏发泄,对当事人有过激的话,我深表道歉,但是,事情终归是事情,如果当事人能听取本人和大家的意见的话,那是再好不过了,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论坛,没有斑竹,这论坛也就没人管理,有了斑竹,就是给大家树立榜样和执行制度的,我们都需要一块健康的和谐的环境,而这个环境是斑竹给创造出来的;  如果说那些话的是普通的会员,可能大家对此事就不会有太多的议论,正因为斑竹的身份特殊,更应该正确的引导大家,不知BJAK斑竹有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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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ak 发表于 07-4-12 15:02: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甲方乙方 于 07-4-12 10:22 发表
我承认,当初看到斑竹对会员如此评价,确有极大的不满,话语中也不乏发泄,对当事人有过激的话,我深表道歉,但是,事情终归是事情,如果当事人能听取本人和大家的意见的话,那是再好不过了,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论坛,没有斑竹,这论坛也就没人管理,有了斑竹,就是给大家树立榜样和执行制度的,我们都需要一块健康的和谐的环境,而这个环境是斑竹给创造出来的;  如果说那些话的是普通的会员,可能大家对此事就不会有太多的议论,正因为斑竹的身份特殊,更应该正确的引导大家,不知BJAK斑竹有何异议!.


没有
这帖说的在理
我们版主的水平的提高正是来自热心会员的真诚的批评
本着真诚沟通的原则,相信我们一定可以把问题解决
不说了
相信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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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柚子青青 发表于 07-4-12 20:06:2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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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初晴 发表于 07-4-12 20:56: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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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7-4-13 04:10: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4-12 20:56 发表
我有对甲方乙方意见和建议表示过感谢,如果是错的我肯定会道歉,如果是正确的我只会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有何对错可言?
您的做法和言语发展到现在似乎已经 ...

好妹妹,我没事的。人在论坛混,哪有不挨翦啊,现在我已经能坦然面对这样的事情了。不把它当事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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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一刀 发表于 07-4-13 13:02:07 | 只看该作者
一刀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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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大道 发表于 09-10-13 13:16:51 | 只看该作者
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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