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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街坊为回迁苦等14年无果后联名怒告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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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8 发表于 10-9-8 18:01: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快报记者 阮剑华  去年9月3日,本报的“珠光路一家谈不拢,169户13年无法回迁”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时隔一年后,街坊们再度找到记者诉苦:尽管今年5月13日房管部门已做出了拆迁裁决,限定“钉子户”要在15天内搬出并把房屋交给开发商拆除,但至今仍未有结果。昨天,众多街坊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将一纸联名诉状递交到了越秀区法院,正式对“钉子户”提起民事诉讼。
  回迁梦
  苦等14年仍无期
  “现在已经9月了,亚运期间又不能动工,我们今年估计又要空等一年了。”昨天上午,带着记者来到珠光路拆除原址的街坊刘先生唏嘘不已。刘先生告诉记者,从1996年离开越秀区珠光路至今足足14年了,但700名街坊始终未能回迁,其间已有10多位老街坊相继离世,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1996年征迁地块的第一任开发商因无力开发导致地块烂尾。其后,2007年广州市建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拍得该地块,接手拆迁工作并打算重新建楼,街坊们重新看到了回迁的曙光,若顺利,2011年就可以回迁。可惜事与愿违,工程却因为一个“钉子户”而耽搁,街坊明年回迁的美梦再度破灭。
  “最近,国土房管部门介入并做出裁决,限定‘钉子户’要在15天内搬出并把房屋交给开发商拆除。但‘钉子户’还是以不妥协、不协商的方式应对,事件的发展仍然是一个‘拖’字。”街坊张阿姨说:“我们已经害怕再等了,我们想回迁,700多人呐,很多老人都等到去世了!”“现在大家都是过着‘流浪’般的生活,但那户人家又不愿意和开发商谈,拿间房来养狗。现在房价飙升,租金负担好重,希望政府帮帮我们!”周阿姨说。
  开发商
  估价500万开到千万
  带着街坊们的无尽唏嘘,记者联系到了开发商代表朱律师。“街坊们急,我们又何尝不是热锅上的蚂蚁啊!”朱律师说,今年以来,他们从未停止过与廖某(“钉子户”)协商。为此他们共提出过四种补偿方案。包括永迁、回迁、弃产和先补偿后回迁,不过这些方案均被廖某一一拒绝。
  “廖先生房子分为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市场评估价是500多万元,我们已经开到了1000万元,他们家始终没有接受。我们为了他们还分别购置了多个住宅和商铺供他们选择,花了1300多万元,他们也不接受。”朱律师说,由于多次协商未果,在房管部门做出裁决后,他们已经马上向越秀区法院提起诉讼。
  街坊
  我们也要告他
  “我们也要告他,就因为他弄到我们700多名街坊无法回迁,这样下去都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了。”昨天,刘先生等10多位街坊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越秀区法院。刘先生说:“真希望房管部门和法律部门能尽快参与和指导本地块的动迁工作,并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尽快促成最后一户的拆迁,使开发商能尽早启动基建,确保我们能早日重返家园,不再流离失所。”
  钉子户
  用什么保证我能回迁
  记者就事件采访了迟迟不肯搬迁的住户廖某。对于建城公司提出的回迁方法,廖某以“用什么保证我能回迁”为由予以拒绝,不过他一直不愿意提出相应的要求。
  事件回放
  1996年,有开发商征迁了珠光路一块6000余平方米的地块,700名街坊因拆迁搬家,等待开发商建好房后再搬回来。没想到,随后该开发商因无力开发导致该地块烂尾,街坊们的回迁梦破碎。
  2007年,广州市建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拍得该烂尾地块,接手拆迁工作并打算重新建楼。但事情并未如街坊们所愿:由于补偿问题协商不成,两年过去了,现在仍有一住户不愿搬走导致工程延误,致使街坊们原计划2011年回迁的美梦再一次落空。
  2009年,本报报道了700余街坊无法回迁一事,街坊继续到各部门反映情况。
  2010年4月2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召集广州市建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不愿搬走的住户廖某进行调解,未有结果。2010年4月22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再次召集广州市建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廖某进行调解,至今未有结果。
  2010年5月13日,广州市房管部门做出裁决,限定“钉子户”15天内搬出,把房屋交给开发商拆除。
  2010年9月7日,珠光路众街坊到越秀区法院起诉“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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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rice33 发表于 10-9-9 09:06:28 | 只看该作者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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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laipy 发表于 10-9-9 09:19:39 | 只看该作者
你有病吧!!!发这个什么意思?想让我们不当钉子户吗?你丫是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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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大一 发表于 10-9-9 11:44:24 | 只看该作者
我不发表意见   只是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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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_home 发表于 10-9-9 16:36:39 | 只看该作者
大部分人想当钉子户都没机会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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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w922817 发表于 10-9-9 17:31:1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5_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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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寂寞 发表于 10-9-9 20:19:27 | 只看该作者
草,以为钉子户那么好当呢。还抢着想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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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梁 发表于 10-9-11 09:08:2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脸告人家钉子户 没有回签房活该 谁叫你们当初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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