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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菜总管菜总管 于 11-9-25 20:30 编辑
最近办理了一件“车辆保险理赔纠纷”的案子。
事情是这样,车主甲是一个大三的学生,家里给出钱买了辆奔驰小跑新车,含税全价约为60万。而甲开了一月有余后,受同学乙之请将该小跑借给了其同学乙,而同学乙当晚又转借给了乙的同学丙(该转借事项车主甲并不知情,并且甲和丙互不认识)。没想到丙可能因对小跑的性能不熟,在学校周边驶出不到10分钟就出了交通事故交并负全责。然后找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和理赔手续。保险公司做了事故调查笔录,询问该车的实际驾车人丙驾车时是否经过了车主甲的同意,车主甲做了否认的回答。一个月后,保险公司就告知车主甲说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丙驾驶车辆时未经过车主甲的同意或允许,而该拒赔理由属于车险合同里规定的保险公司的免赔事项。
该车的受损情况包括:车辆维修金额17万元,车辆贬值损失金额为6万元,总计23万。后车主甲将丙诉至了法院,要求赔偿车辆全部损失。虽然现在判决结果还未出,但该案判决丙赔偿车主甲所受的车辆损失可能性相当大。
该案至少给我们提供如下提示:
1、对于有车族,一定要看看自己购买的车险合同中,保险公司的免赔理由事项都包括哪些,这样在应对保险公司的事故调查时也会做到心中有数。
2、车辆转借行为是经常发生的,但对于经过车辆多次转借的实际开车人,最好还是要争得原车主的同意,否则你就有可能成为受损车辆实际的理赔人。
3、还有一点,没有什么特别急的事,这好车能不借开就不借开,别忘了保险公司能理赔的只是车辆维修费用(即绝大部分都是车辆配件和工时费),而车辆损贬一般是不赔的,这个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希望对大家有能所帮助啊,呵呵!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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