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复核就复核所有保障房,这样只查出租的,明显躲过去一大块。连自己都躲过去了。 |
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太高了。 |
政府回应—— 个人无产权 不是福利房 在顺德同样遭到质疑的,还有美的集团承建的保障房项目。 今年4月,顺德北滘广教一保障性住房用地被美的集团以底价竞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0078.41平方米,楼面地价仅为每平方米954.56元。项目主体包括新建限价房2156套、公租房400套,将由美的集团投资5.6亿元在北滘镇建设。 该地块的竞买文件注明,该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将定向供应顺德大型企业员工。而事实上,在竞标时只有美的集团一家符合“年纳税20亿元”的顺德大型企业标准。 面向全社会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怎么变成了美的集团的“员工村”?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表示,美的集团在北滘有超过5万员工,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可以极大减轻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压力。 对于公众对企业建保障房是否是“福利房”回归的疑问,广东省住建厅表示,企业自建公租房可优先提供给员工租住,富余房源再向社会公开,这与过去企业建员工宿舍、福利房有本质区别。广东省允许大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公租房为员工提供宿舍,但这些宿舍不能卖,个人没有产权,只有企业拥有公租房产权,不是福利房。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说,美的集团的保障房项目,分配对象除了是“大型企业”的员工外,还必须同时符合限价房、公租房有关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政府部门将严格审核,不是企业可以随意分配的。 广州房地产协会专家组成员韩世同认为,对于夹心层群体来说,政府通过改建旧厂房、旧仓库等筹集保障房房源,房源是在增加,但如果简单地将员工宿舍转为“公租房”,对提高租赁型住房总供给量意义不大。 专家提醒—— 监管要到位 政策不走样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各地完成任务的方式五花八门,也反映出地方建设保障房的一些实际难度。 据介绍,年初顺德计划新增保障房约1300套。国务院公租房建设任务分解下来后,顺德保障房的建设任务提升到近8000套。而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之后,供地数量和金额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仅靠土地出让金绝对不够。对顺德来说,比资金还难的问题是土地。工业发达但土地资源稀缺的顺德寸土寸金,目前有些镇开发强度几近极限。 保障房建设在吸引社会资本方面,也存在难度,不少开发商对保障房这种“微利”项目不屑一顾,甚至“不合作”。 但对于顺德这样经济发达的地区而言,当地的生产制造企业要留住人才,势必会关心员工的居住情况。企业手头多有旧宿舍、旧存量土地,而企业住房困难的职工,也是顺德这样的工业聚集区保障房要保障的重点之一。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认为,从企业租借员工宿舍作为保障房的模式,比此前收购商品住宅用作公租房的方法,更为省钱、可行,但相关负责人士也坦称,“引入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尚处于摸索阶段,效果如何尚需时间验证”。 韩世同强调,无论何时,无论何种探索,政府的监管必须到位,否则政策走样,混淆了保障房与“员工宿舍”的边际,将造成全社会的损失。 宿舍不能卖,个人没有产权,只有企业拥有公租房产权,不是福利房 |
两限房查不? |
武汉“最牛违建”十年难拆 打公用旗号盖干部房,通州有比这更牛的?? 在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一些小贩占道经营会遭到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罚或驱赶。而在同样的地方,一栋三层楼的“违法建筑”却十年时间拆除不了。 记者调查发现,这栋“违法建筑”是花桥街道办事处兴建的,早在1999年,它就被武汉中院撤销了规划施工许可证。然而这栋“违法建筑”不仅建了起来,而且变成了街道干部的福利住房。 打着公用旗号,违法兴建住宅 这栋“违法建筑”位于汉口中心区蔡家田小区B区89栋前的绿地旁,三层楼1梯2户共有6套房子,其中一楼的一套房子隔成两间门面用来出租。与周围式样统一的8层楼房相比,它显得非常特别,小区居民称之为“最牛的违法建筑”。 据小区居民彭华荣介绍,此处原本是小区的绿地,1997年8月,挖掘机突然开进来施工。花桥街办事处占用这块绿地的理由是,要修建环卫工具存放处及工人宿舍楼,而且称规划部门已经批准。但在居民看来,他们买房时,小区的规划中并没有这栋房,这属于二次规划,应当拆除。 虽然小区居民反对,但是街道办事处并未停止施工。无奈之下,小区居民将花桥街办事处和规划部门告上了法院。1999年,武汉市中院判决:撤销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判决书下达后,小区居民以为执法部门很快会实施拆除。可是半年过去了,违法建楼纹丝不动。 彭荣华说:“说它是"最牛的违法建筑",一是因为街道办在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之前,就取得了规划局下发的施工许可证;二是街道办在庭审期间,仍然进行施工;三是法院判决之后,不仅没有停止施工,反而不断有人进行装修,之后是街道办干部陆续入住。” 2000年9月,气愤的小区居民到武汉市规划局咨询,得到的书面答复是:“已对花桥街办事处环卫综合楼立案查处,因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还不能最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将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并尽快结案。” 居民又找到了花桥街办事处,得到的是一个“软钉子”。有关负责人称,政府部门正在研究,将会给居民一个满意答复。 如今立案查处十多年了,这栋“违法建筑”仍然存在。更有甚者,有人在楼顶又搭建了一层。 小区居民耿红英对记者说:“执法部门不管,我们也无能为力,到相关部门咨询、举报,到市长热线反映情况,碰了一个又一个"软钉子"。案子拖了十年,直到2009年,江岸区政府的答复还是区街正在协调解决之中。” 名为工人宿舍,实为干部住房 据了解,1996年,江岸区花桥街办事处专门向有关部门打报告,要求在蔡家田小区的这块380平方米空地上建一栋房子,用作环卫工人工具存放处和工人宿舍楼。 报告中说,花桥街环卫所一直在环境非常艰苦的情况下超负荷工作,一无住房、二无劳动工具存放处,经常丢失工具。经过研究及多方筹集资金,拟建一座环卫工人工具存放和工人休息室,以解决环卫工人的后顾之忧。 然而,这栋住宅楼建成以后,环卫工人一天也没有住过,里面住的都是花桥街办事处的干部和职工。目前的居住者,有两人已退休,另有两人在花桥街街道办任职,另外一人则调任其他街道。 据新任办事处主任肖谦解释,这栋楼是“历史遗留问题”,过去为了解决部分干部职工的住房难问题,以环卫用房的名义,建起三层住宅楼分给了大家。 办事处纪工委书记段哲俊则表示,这些房子分配给住户后,每家都出了钱,产权已从办事处转移到个人手中。“如果要拆除,谁来赔偿这些人的损失?” 这算什么,七年了,就在通州央企某离休干部,单位早在老家沧州白给建筑材料建过房,说死后把通州占的公租房家属交回,单位应收回,通州房价涨了,而死后养女(通州政府某女干部)至今占着,还站着邻居的困难户公租房??什么干部?欺负老百姓,没钱,没时间,没精力告,毕竟民告官?有几个能赢??可怜的朋友,壮烈吧,谁让你是老百姓;555;555 |
走过,路过:kailiu |
兴的兴康家园是一个限价房小区,但在一些租房网站上都可以搜到该小区的出租房源,其中一个网站登出了近百条出租信息。按照网站提供的电话,记者分别咨询了房主和一家中介公司,得到的消息均是有房源出租。 位于丰台区的红狮家园为限价房小区,网上显示,该小区出租的房源多达一两百套。记者随即采访了小区的几位住户,他们表示小区内确有房屋出租,部分房租高达每月3000元至3500元,一年租金达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