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逐渐变暖,河道钓鱼、捕鱼人员逐渐增多,不少大人甚至喜欢带着孩子在户外捕捞,但是,通州辖区内多条河流实施全面禁渔制度,在禁渔流域内捕捞属于违法活动,将受到行政处罚。
4月5日上午11时许,张某带着孩子在张家湾镇萧太后桥上撒网捕鱼,被通州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对违法捕捞当事人张某已立案处理。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辖区水域环境健康安全,清明小长假期间(4月3日至4月5日),通州区渔政联合区河道事务中心、区公安局环食药旅支队、张家湾镇城管综合执法队,在通州区凉水河、运潮减河、潮白河附近水域开展了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来到凉水河附近水域,在巡河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现场起获捕鱼工具,放生渔获物。 在潮白河沿岸,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村民捕捞工具,并对其进行警示教育。 据了解,此次清明期间的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巡查凉水河、运潮减河、潮白河等河道106公里,劝阻使用网具捕捞游玩游客5人,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起,没收撒网3张,橡皮筏1艘。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有力维护了通州水域的渔业资源,促进了水生生物种群恢复,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水域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加强居民对河道资源的保护意识。 据悉,自2019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颁布《关于调整禁渔期、禁渔期的通告》,通州区辖区内19条河流实施全面禁渔制度以来,区渔政在加大“双禁”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实施严密管控、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电、毒、炸” 鱼、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执法姿态,全面保护渔业生态资源。随着通州区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生长环境进一步提升。为维护治理成果,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下一步,通州区渔政部门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同时,还将集中力量开展“清网行动”,全面清理地笼等禁用渔具,发现一起、收缴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水域生态环境。记者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或禁用方法进行捕捞涉嫌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