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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大声疾呼,高房价会导致亡党亡国。其实纵观中国历史,历史王朝的更换,往往由于贫富差异的无限扩大,官逼民反导致农民的起义。国际上,“最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自所以没有灭亡,正是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税收、人权等方式,不断调节贫富差距,减少阶级或阶层的矛盾,保持社会的和谐以及政权的稳定。
<br /><p> <strong>高房价只是社会贫富悬殊的产物</strong> </p>
<br /><p><a href="http://sh.focus.cn/news/2007-03-20/292720.html" target="_blank"><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00" size="2">上海房价止跌 2月份全国大中城市新房价涨5.9%</font></a></p>
<br /><p> <font face="楷体_GB2312">最新调查显示,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3%,环比上涨0.6%;各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全部上涨,包括在去年受调控影响一直微跌的上海房价,也以0.1%的微小涨幅暂别持续多月的新房价格下滑。深圳、北京则以近一成的涨幅再度位居主要城市前两位。……</font> </p>
<br /><p>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和谐”,委实是高瞻远瞩。小平同志“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是正确的;如果小平同志健在的话,在“一部分人富起来”之后,肯定会提出和谐、共同富裕的问题。 </p>
<br /><p> 统计数字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中国的医患矛盾、知识“精英”与老百姓的矛盾、公务员与人民的矛盾、垄断企业与人民利益的矛盾、工厂主与打工者的矛盾等,比建国以来任何时期都要尖锐。20%高收入人群,只要他们愿意、只要没有任何政府的政策或税收的制约,完全可以买走80%的新房,房价岂能不涨,买不起房的人岂能不愤怒、呐喊。 </p>
<br /><p> 实际上,当前社会的主流问题是改革开放后“部分人先富”导致的贫富差距,中央强调和谐社会,就是要调节贫富差距,保持社会稳定、和谐共存。 </p>
<br /><p> <strong>物业税可能击中高房价的要害</strong> </p>
<br /><div align="center"><a href="http://sh.focus.cn/news/2007-03-19/292289.html" target="_blank"><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00" size="2">上海人购房不受加息影响 预计2007年房价较平稳</font></a></div>
<br /><p> <font face="楷体_GB2312">昨天是“上海之春”房产展示交易会的第3天,对于央行宣布的再次加息 ,多数有购房意愿的消费者表示不会改变自己的购房计划。……</font> </p>
<br /><p> 如何调节?国外的经验无非是通过税收,比如个人收入调节税以及物业税。原来,笔者以为在中国还可以利用房价,豪宅不是必须品而是奢侈品,为什么不可以提高豪宅的房价?但是,由于当今房价评定标准以平均房价,不少人对用房价手段均贫富认识不足,所以呼吁物业税限制富人与平民争房,呼声越来越高。 </p>
<br /><p> 目前建设部提出大户型保有税,就是物业税的初级形式。超面积征税、多套房屋累计计税,将住房“投资者”、“保值者”赶出哄抬房价的人群,纯洁购房刚性需求,房价自然进入理性。 </p>
<br /><p> 我国个人房地产税解放以来就有,1951年8月8日政务院曾公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现择主要内容如下:“第六条 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1%。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1.5%。”只是多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公有化比例较高,老百姓没有体会。最近两会通过物权法,确立个人房地产私有权属,征税之说自然水到渠成。下一步只是确定征税税率,以及照顾困难的免税范围。 </p>
<br /><p> 国外物业税就是均贫富的重要措施,有的收入用于教育,中国目前用于廉租房可能更加合适。物业税均贫富,肯定会进一步触及富人的利益,从而会遭遇地产以及学术界的阻力。但是,比起社会的长治久安以及政权的稳定,中央肯定会以大部分老百姓的利益为重。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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