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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川峨眉山获悉,四川省峨眉山市2007年启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过5年的努力,日前,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出通知,向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公布了峨眉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据悉,峨眉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最新文物普查统计数据显示,峨眉山市共有301处(含峨眉山风景区99处)不可移动文物收录到峨眉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
其中:古遗址14处(含峨眉山风景区6处),古墓葬91处(含峨眉山风景区9处),古建筑94处(含峨眉山风景区50处),石窟寺及石刻20处(含峨眉山风景区1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性建筑65处(含峨眉山风景区18处),其他17处(含峨眉山风景区5处);公布为保护单位的有6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乐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峨眉山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已申报待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要求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细则、《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认真做好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为推动峨眉山市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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