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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elibate 于 12-2-27 12:36 编辑
maxvip 发表于 12-2-27 09:27
你枣林庄的吧?什么叫混淆视听 他不超速至于吗?每天那么多闯红灯的行人为什么 就他出这么大的事故??一 ...
就事论事,没有开脱的意思,请不要盲目的做愤青,他是新手虽然是两个月,他不是无证驾驶,他没酒后驾驶,还是合法的,只是因为处理经验不足加年轻气盛超速,谁都有从新手过来的时候。重判也顶多10年而已,毕竟还是孩子,谁也不想犯这么大事,都是侥幸心理造成的。你怎么总想开车人的事?不想想行人就没有过错的地方吗?现在中国的法律就是有错误的地方,包括媒体舆论导向也有错误。我一直认为交通事故发生有它的偶然性也有它的必然性,媒体报道事故应该先从责任来分析,谁的责任谁负责,机动车超速了,他有责任,行人闯红灯也有责任,没有他的闯红灯导致那孩子处理经验不足使车辆失控造成事故,那4位亡者也是介于守法和违法的交集中,守法是她们在等绿灯过马路,违法是她们站在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绿化带旁等,她们如果站在便道上的行人灯下等候能提高安全系数,也许不能百分百避免事故,但起码安全系数上就增加了最少10%。都是等灯干吗非要着急?把自己置身潜在危险中?她们也有责任。所以媒体舆论导向应该是告诉大家谁的责任要认清,谁的责任谁负,要知道怎么做是错怎么做是对,这让生者从这件事汲取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处罚是必然的,但毕竟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不是刑事犯罪,不能说将来不判死刑就是司法的黑暗就是花钱买通这样的话。赔偿是要赔偿的,但那是人道层面的含义,但不是说花钱就减免了死刑。就因为现在的舆论导向不明,导致大家觉得什么事故都是机动车一方的全责,行人就一点责任没有,更导致了行人乱穿机动车道,闯红灯,有便道不走,偏要走到马路上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抢道,也有了碰瓷。就是觉得不管怎样都是你机动车责任。如果这件事情中三方都守法了,可能就避免了。任何事情不是一个巴掌就能拍响的。中国的道路交通法我认为强者和弱者之分就是有问题,何为弱者?守我道路交通法的就是弱者,我就要保护你;何为强者?不遵守我道路交通法的你就是强者,因为你不需要我的保护。如果机动车遵守了道路交通法证照齐全,在规定速度内,未酒后、疲劳驾驶,走自己的行车道,而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猛跑抢道,他就违反了法,那行人就是强者,机动车就是弱者应该行人负全部责任,而不是撞了白撞。机动车都有强制险和商业险,那是属于人道上的补偿。你都18岁了,法律已经赋予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你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不能让别人去承当你该承担的那部分责任。如果强弱都不分,那法律还设立它干吗?干脆都意淫定强弱算了。国人素质都未达到很高水平,那我自己提高防范,我是行人时,我就在便道上等绿灯再通行,别人都走我也会等,也会拉住家人朋友不要过。即便是绿灯我在斑马线上通行时,我也会先看左侧方向注意有无来车有无转弯车辆,过了马路中心我也要看右侧才会通行。我开车时,我能做到从不按喇叭,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走,直到他们原意让我,我才通过,等等。我还是对朋友说的那句话,任何事情的安全是自己给自己的,不是别人能给予的。我自己就是这么做的,我管不了不认识的人,但我能管好我自己,我能带动身边的朋友。我不给自己找麻烦,也不给别人找麻烦,这就是最简单的责任,可现在能有几个人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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