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
一家四口人,如果不享受村民待遇,家中每个人就没有这5平米按3000元/平米的优惠,那么就要按11000元/平米付款,一平米就差了8000元,四口人就差了4x5x8000=160000元!比人家多出16万元啊!而且以后物业费、供暖费都没有优惠!凭什么啊?村里很多的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农转非从村里走出去的,现在却不是村民了,哪有这样法律依据?
各位有没有这样的不享受村民待遇情况,有没有家里人、亲戚、朋友是这种情况,有的话我们联合起来去找刘长顺理论!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比比周围的村,人家拆迁的房都是大产权的,回购价也比我们便宜,难道我们新建的村民就这么贱,凭什么受到这样的不公待遇!
我希望遭受不公待遇的村民们联合起来,维护我们的利益!请加加QQ群:92431662 新建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