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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百态][社会百态]大家还记得我揭露张家湾"隐瞒法官"的那个帖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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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3 08: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很安静 发表于 15-7-3 08:08
说结果

是说我举报原海涛隐瞒案件事实的结果吗,目前尚无结果。我当时是在最高院网站举报入口举报的,然后,最高院网站转到通州区法院。通州法院的答复是等二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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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3 13: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黑羽 发表于 15-7-3 08:50
对楼主表示同情但无能为力,和律师多沟通,不行就换,也只能这样说了,对事件不了解,不能指责法官和律师, ...

谢谢。我会的。后续微博会跟上。我会好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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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4 11: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xinxijiaoliu 发表于 15-7-3 15:34
支持楼主!与枉法官员斗争到底,战场上有句名言叫宁可战死不能吓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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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5: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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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5: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八通网友们稍安勿躁。我这两天忙着要赶材料交法院。所以这几天还没来得及发帖。

但我已经决定,以后关于律师的事,关于案件进展的事,我以后都会在网上跟大伙聊。甚至写给法院的材料,我也会发在这里。八通网上若有文笔好的朋友,欢迎帮我改改材料,提前表示感谢。  

我很坦荡,我愿意真实呈现,并记录自己遇到的这场诉讼中的一切过程,我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遇上官司。对于没有遇上的,也许可以从我记录诉讼经历的网文中对于打官司一事略窥一镜。

对了,今天是我的40生日。嗯,人生真是东流水,过去的3年,已全付这场诉讼中。今天的生日,也在诉讼材料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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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5: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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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6: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就象一场西游记,在跌跌撞撞中往西天行进。有时会遇见菩萨和仙女,有时会遇上妖魔和鬼怪。不管遇到什么,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一颗取经的心。

做你内心想做的事,见你真正想见的人。去直面,别逃避。别沮丧,不放弃。一切终将过去,明天又将会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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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6: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光发官司。就当聊天,或者目记。包括偶尔会点美图。就当我的专栏吧。刚才发的,就是我现在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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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6: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xinxijiaoliu 发表于 15-7-3 15:34
支持楼主!与枉法官员斗争到底,战场上有句名言叫宁可战死不能吓死!

这句话,我每看到一次,心里就觉得深以为然一次。谢谢你的鼓励,向我传递无畏的力量。我想,我的内心是柔韧的,所以我不会战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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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6: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是一场很简单的官司,打起来却如此艰辛、惊险、和变化万千。……开庭时,书记员换了,两个人民陪审员也被换了一个,我以为这是偶然的,没有在意,没有异议,也没有回避。笔录出来,看到笔录的效果,才意识到至少书记员的更换一定不是一个偶然。

……花了5万元重金请的律师,收着我方的钱,为对方卖着力,在法庭上一再重复说出那些他曾写在反诉状中,被我指出不对,提出异议,他坚持不肯修改,最终被我从反诉状中删掉的内容。而且不顾我的一再阻拦,居然直接向法官提出,要求在我已经上交的质证意见之外,另外上交一份他写的对方证据质证意见,而这份质证意见,关键地方与我相违背,对于对方某几个证据的真实性,悄悄地把我的"不认可"改成了他的“认可"。这个人还经常上着电视台的法制节目。……

……你有试过腹背受敌的感受吗?开完庭第一夜,我失眠到凌晨三点,睡着后一直在梦里逃避追杀。醒来后洗嗽,赫然发现一夜间头顶又白掉好大一片头发。……

……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每日通过网络日志,记录一部诉讼纪实报告文章,……当一个简单的官司居然变得谍影重重。无间道横行。纪实,将会不输于小说。

从律师办公室出来,悲从心中起。但是流泪的时候,我却看到了头顶不远处的大彩虹,随后还有北京少见的蓝天。含着泪拍下彩虹,也拍下蓝天和白云,我对自己说,无间道,不怕。这一切闲杂碎终将过去,一切终将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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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nho5 发表于 15-7-7 16:3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还记得我去年写的公开举报张家湾"隐瞒法官"原海涛那个帖子吗,我来给八通网友汇报一下结果:

我上诉到三中院,三中院判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撤销了原海涛的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通州法院重审。但通州法院重审依然还是在张家湾法庭进行。……而且我所举报的“隐瞒法官"原海涛依然是张家湾法庭的副庭长。所以,庭审的形势变得很复杂很复杂……

我已经尽我的能力,很努力地在应对,我也听从大家的建议请了律师,但是6月30日下午的合议庭庭审开完之后,我的心情糟透了。我很难过,我有话想说。……然时间太长,经历太多,千头万绪,无从说起。我先在下面转帖一个我发在微信上的帖子,表达我此刻的心情,作为从今后讲述的开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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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6: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妞妞娘 发表于 15-7-7 16:34
坦荡不坦荡是你的性情,这个一生难改。说话不负责任是你的缺点,你要用后半生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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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6: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旺人家 发表于 15-7-3 20:1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好象这种不在本院的,叫派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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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7 16: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的那些美图哪里去了,好象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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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9 08: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我昨天 去法院递交的一个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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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9 09: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法院对王力有无抑郁症的情况进行确认的
                   申      请


本案第二次二审期间,王力曾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由北京市   医院出具的郁抑症就诊材料作为补充新证据,证明王力患有抑郁症。其丈夫代替王力出庭声称王力多次割腕自杀,无法上班,连工作都辞掉了,身心憔悴,无法自理、无法出庭。并“请求三中院法官维持原判,使我身患抑郁症的病妻得到慰藉。”

恰巧当天我方有位多次到庭参与旁听的朋友,在当次开庭之前碰到王力,看见她挺正常地在法院门口。因此我方基于对王力在以往交易和诉讼过程中多次失信、随意伪造证据的了解,对王力补交的、所谓抑郁症及割腕自杀的新证据发表了不认可,不相信的质证意见。

到了本次开庭,王力果然又正常上班,正常出庭,思维敏捷,侃侃而谈,唯独对其曾经郑重其事向法院提交“抑郁症和割腕自杀证据”之事不再提起,彷佛不记得有如此重大的、令当时本案的主审法官、合议庭法官、书记员、和我方感到震惊的事情曾经发生过。有关该情况和事实,相信在三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材料中应该有过提及、或者有过认为应对王力抑郁症情况是否属实进行查证确认的相关建议。

本案发回后,虽已多次开庭,但对王力究竟有无抑郁症的情况,始终没有在法庭上进行确认。为防范王力在本案后续的审理程序中、不定哪天又继续向法院补交她的抑郁症和割腕自杀证据,我方请求主审法官对王力究竟有无抑郁症的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记入庭审笔录。如果王力坚持声称其有抑郁症,我方申请对其有无抑郁症的实际情况进行司法鉴定。

特此申请!
                                         刘人宁
                                          
                       2015年  7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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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9 09: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笔迹鉴定费的紧急说明


由于王力向法庭提交88.44万合同复印件,声称该合同上张国治的签字是她亲眼所见、由张国治当着她的面签的,并以张国治既然已经签过字,该88.44万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为由,明确要求履行交易价格为88.44万元的该份房屋买卖合同。因我方对该低价合同并不知情,根本没有签过字。因此我方于2013年10月22日庭审时递交申请,要求对该合同上的“张国治”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并在2013年11月25日向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支付了9000元文书鉴定费。

直到今天为止,本案仅仅只做过一次文书鉴定。我也只向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交了一次鉴定的费用。发票原件已存入法院档案中。本案绝不存在王力所说的,做了2个鉴定,收取了2次鉴定费,只不过是在一个鉴定过程中提出了两项鉴定请求而已。

由于已被撤销的原海涛法官的判决,判令要我跟王力各出一半鉴定费。6月30日,王力又在庭审过程中谎称本案做了两次鉴定。因主审法官在询问王力之后,并没有就究竟做了几次鉴定的情况,向我方进行询问。而仅仅只是询问我方:“原件是不是真实的?”,“对鉴定意见是否认可?”。导致我方当时在法庭上只是针对法官的询问去回答法官的问题,而对本案只有一次鉴定的真实情况未能及:时在法庭上明确。

我方现在非常担心,本案判决,很可能将会以2015年6月30日、庭审笔录上记载的王力的谎言、以及笔录上记载的我方认可鉴定文书上有关原件结论的答复,作为判决依据,判令我方替王力承担、对王力伪造的88.44万合同签名的笔迹鉴定的一半费用,从而达到维持已被撤销的张家湾法庭副庭长原海涛法官的错误判决的结果。

我方因此,特别书面澄清相关事实。本案只做了一次笔迹鉴定,只交过一次文书鉴定的费用。请主审法官明查。这个情况原审法官和鉴定机构理应非常清楚,必要时可以申请鉴定人员到庭说明情况!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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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rnho5 发表于 15-7-9 09: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笔迹鉴定费的紧急说明


由于王力向法庭提交88.44万合同复印件,声称该合同上张国治的签字是她亲眼所见、由张国治当着她的面签的,并以张国治既然已经签过字,该88.44万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为由,明确要求履行交易价格为88.44万元的该份房屋买卖合同。因我方对该低价合同并不知情,根本没有签过字。因此我方于2013年10月22日庭审时递交申请,要求对该合同上的“张国治”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并在2013年11月25日向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支付了9000元文书鉴定费。

直到今天为止,本案仅仅只做过一次文书鉴定。我也只向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交了一次鉴定的费用。发票原件已存入法院档案中。本案绝不存在王力所说的,做了2个鉴定,收取了2次鉴定费,只不过是在一个鉴定过程中提出了两项鉴定请求而已。

由于已被撤销的原海涛法官的判决,判令要我跟王力各出一半鉴定费。6月30日,王力又在庭审过程中谎称本案做了两次鉴定。因主审法官在询问王力之后,并没有就究竟做了几次鉴定的情况,向我方进行询问。而仅仅只是询问我方:“原件是不是真实的?”,“对鉴定意见是否认可?”。导致我方当时在法庭上只是针对法官的询问去回答法官的问题,而对本案只有一次鉴定的真实情况未能及:时在法庭上明确。

我方现在非常担心,本案判决,很可能将会以2015年6月30日、庭审笔录上记载的王力的谎言、以及笔录上记载的我方认可鉴定文书上有关原件结论的答复,作为判决依据,判令我方替王力承担、对王力伪造的88.44万合同签名的笔迹鉴定的一半费用,从而达到维持已被撤销的张家湾法庭副庭长原海涛法官的错误判决的结果。

我方因此,特别书面澄清相关事实。本案只做了一次笔迹鉴定,只交过一次文书鉴定的费用。请主审法官明查。这个情况原审法官和鉴定机构理应非常清楚,必要时可以申请鉴定人员到庭说明情况!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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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娘 发表于 15-7-7 20:58
举报的蠢事我不会去做的,我要光明磊落

多谢。虽然你不做举报的蠢事,却帮我把那个举报的帖子又翻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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