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44
- 注册时间
- 09-9-27
- 在线时间
- 4 小时
- 最后登录
- 14-6-2
- 威望
- 7
- 八通币
- 0
学前班
- 积分
- 44
- 注册时间
- 09-9-27
|
通州商务园一期土地现在2014年了还没征完,看看这里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4458074&PostID=45484520
通州商务园对外宣称:
2009年,完成一期地块整理;
2010年,第一批建成区投入使用;
2012年,一期全部建成。
这个“通州区政府重点工程”,也是通州区作为“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的一大工程,没少赚取大家的眼球。可事实上,到现在通州商务园一期绝大部分土地还都荒着。不仅如此,规划中的温榆河西岸南侧一条路修了一半就停工了(见下图),原因是这条路经过的有18亩土地现在还没征下来,可笑的是土地没征到手,而征用该土地的700万元现金,两年前已经支付!
这是通州商务园很多领导参与的一件事。没拿到地先把补偿款支付完毕,还被起诉当了被告。这个政府重点工程为什么会这样?
这起事件大概是通州商务园管理混乱的一个缩影:
乱象一:征地过程中个别人和被拆迁户内外勾结中饱私囊
这18亩土地的原承包人焦林,从08年6月通知拆迁到09年9月,焦林只所以成为最后一个钉子户,就是因为商务园拆迁办有人和他串通,后来所发生的一切也验证了这个事实。
焦林是这18亩土地的第一承包人,他自己建了几排平房出租(约占地4亩)。他把剩余的14亩租给了北京富世亨公司建了库房。
2008年6月收到拆迁通知后,焦林就告诉富世亨公司,不要和拆迁办的人接触,一切由他谈,拆迁办有人帮他盯着,补偿要达到一千万以上再谈。
到了09年6月,周围20多户被拆迁人先后都签了协议搬走了,只剩焦林这一份了。富世亨公司从公司经营考虑提出适当补偿即可,要求尽快结束,但多次协商焦林不同意。
09年9月富世亨公司通过永顺镇政府找到商务园副总姜大力,提出在保证得到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同意商务园拆除所建库房,姜大力很痛快地答应,并表示商务园能够保证,并可以把各自应得的补偿款分别打到各自的帐户上。
这样焦林抗不住了,补偿协议于9月19日顺利签订,而且协议总额是750万,比富世亨公司当初知道的总数500万还增加了200多万。
本来这也是皆大欢喜的事,商务园如果能把承诺的认真落实,09年底应该全部结束了,可接下来的执行完全变了样。
乱象二:面对当事人利益,多位负责人的承诺很随意,改变更随意
签协议前姜总就答应过把补偿明细给富世亨公司,可是签完协议后商务园就是不给,让找焦林要,焦林也不给。姜总也变了卦说拆迁办觉得不方便给。富世亨公司是当事人,了解补偿明细有什么不方便的?不给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富世亨能得到合理补偿?
拿不到补偿明细,焦林只答应给富世亨150万,富世亨没同意他就干脆“失踪”了,电话也不接,富世亨告诉了商务园并把焦林起诉到通州法院,商务园也赞成"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
10年7月22日,在庭审现场焦林说他已经拿到了700万,本可以不来应诉,只所以把官司打下去是因为富世亨公司还没交地,他是帮商务园的忙!。
对这爆炸性消息,在法庭上富世亨代理人不相信是真的。
多位负责人对富世亨公司曾有过郑重的承诺:“因为你们有纠纷,补偿款可暂不支付,等到双方协商好后分别打到各自的帐户上”,姜总曾说。姜总当时还表示:钱给了焦林,他拿钱跑了怎么办?放心吧。而且富世亨公司问是不是要做财产保全,姜总说不需要,他能保证。现场还有开发公司陈经理和项目具体负责人姜运涛共同表示认可。富世亨公司当时还提交了暂缓支付申请书,姜运涛还表示如有特殊情况会提前联系。起诉到法院后,通州法院法官到商务园调查情况时也要求商务园暂不要支付补偿款。
可是联系姜运涛,他表示确实已经支付了共计700万,并提供了三次支付给焦林的银行帐号!
法院去银行查询,不仅在承诺后不到一个月就支付200万,后来又连续支付200万和300万!不顾土地还没拿到手,将明知不属于焦林的钱给了焦林,查询显示焦林三次都是在收到款的当天全部提走了现金!
负责人姜运涛在付款前没有给富世亨公司打过一个电话,打电话询问副总姜大力为什么会这样,他说他在外地不了解情况。
富世亨想办法联系上商务园法人代表兼懂事长郭元林,汇报了情况,于是他安排姜运涛和一名王姓经理与富世亨公司面谈。两位负责人此时强调他们只对第一承包人,回避当初的承诺。富世亨提出请求商务园通过司法手段协助追回钱款并提出一系列具体建议,两人表示将再向领导汇报。
富世亨公司员工当场还表示将会用生命维护自己的血汗钱免受损失,这18亩土地仍将暂不能交付商务园,希望商务园能维护富世亨公司利益。
直到再次开庭,商务园被追加为被告出现在被告席,没做出任何回应。
这不能简单用一个“乱”字说明一切!
乱象三:某些人的行为,损人不利商务园,视法律如儿戏
通州商务园明知焦林是一个无业游民,且有独吞拆迁款的迹象,还将那么大数额的款项支付给焦林个人,富世亨公司利益如何保证?
给商务园开发带来巨大影响:首先这18亩土地还被富世亨公司派员工看管,如何保证工程进度?
包括副总经理在内的多位负责人的言而无信,将对商务园的商业信誉造成怎样的影响?
姜副总(包括陈经理和姜运涛)无法保证资金安全为何不让富世亨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嫌麻烦吗?
要说这笔补偿款,商务园如果按照国家三令五申关于拆迁要维护各方利益的要求认真地对待,09年9月19日补偿协议签订后,就应该很容易作出相对公平公证的分配方案,一切早该结束。姜总当初应该也是这样想的。可是协议签订后商务园出尔反尔,视富世亨公司如不存在,富世亨只好加强对土地的看管,富世亨公司和通州商务园都在继续增加巨大损失,谁来对此损失负责?
是早就该结束的,可这一拖又是三年过去了,如今终审判决下来也很久了,焦林又玩失踪,执行遥遥无期。富世亨还要继续投入人力物力看住这块土地,商务园的工程也只好无期限地等待。
法庭上商务园的代理人王德庸更让人不可思议:他在法庭上完全帮焦林说话,甚至在回答法官提问时要听旁边焦林的私语,被法官喝止。他承认有二百多万是多给焦林的;他认为富世亨是房屋建造人,只要得到房屋补偿部分的适当份额就可以了,至于经营补偿等其它是焦林当钉子户争取来的应归焦林;对于焦林用三年前的一张(就一张)经过涂改的假税票骗取经营补偿满不在乎;当庭和富世亨代理人吵架,还表示商务园如果违法可以先刑事后民事。实在让人意外!。
王德庸作为商务园的代理人,为何能在法庭上不顾商务园和焦林已经存在的补偿协议事实却承认多给焦林二百万,还声称“可以先刑事后民事”?让人震惊!
本来简单的复杂了,早该结束的变成了马拉松。如今法院强制执行可连人都找不到,更没有可执行财产。商务园工地停着也不着急,只是前些天趁富世亨员工不在时偷偷往那里卸了很多渣土,可能是觉得这样看上去象个工地,面子上好看点吧,还是为了招商骗人好骗?可这有意思吗?
如果当初和焦林串通的是个别工作人员,可富世亨主动请拆是帮了商务园的,后来领导层集体如此的表现就太让人意外了。商务园为何如此关照焦林?懂事长为何不重视?代理人王德庸为何在法庭上力挺焦林?
令人深思!
无奈结束语:标榜通州区政府背景和清华紫光为大股东的通州商务园管理团队原来如此。不知通州商务园将如何收场?
通州商务园一期规划图:
通州商务园一期18亩还未到手的土地,右上角是修了一半的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