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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消息称,2020年2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 2020年1月25日至1月28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明知他人购买口罩用于抗疫救灾捐献的情况下,依然以营利为目的,以每只1.7元至1.9元的价格,通过微信向他人销售假冒的“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已查明杨某销售的假冒口罩5万余个,销售金额近10万,经初步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不能作为防疫医疗用品使用。后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加强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对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把握,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环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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