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棵树中路(京哈高速-万盛南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九棵树中路(京哈高速-万盛南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进入尾声,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初步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九棵树中路(京哈高速-万盛南街)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北京通州文化旅游区核心区西侧 工程规模:九棵树中路(京哈高速-万盛南街)道路全长约2.3公里,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京哈高速至云瑞南街及金澜北街至万盛南街段道路红线宽为60米,云瑞南街至金澜北街段道路红线宽为70米。 工程内容:市政道路及随道路同期建设的桥梁、交通、照明、绿化、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及拆改移工程等。 建设进度:拟建项目计划2017年6月开工,2018年8月竣工,建设周期为15个月。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收集的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SO2、NO2和CO1小时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浓度均可达标; O3、PM10和PM2.5日均值均有不同程度超标。经调查,项目所在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细颗粒物是通州区大气环境的首要污染物,并且通州新城区域施工建设频繁,施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可直接导致大气中的PM10和PM2.5浓度升高。 (2)本项目位于肖太后河汇水范围。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6年7月~2017年2月河流水质状况数据,肖太后河现状水质为V2、V3、V4类水质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水质超标主要与上游沿线生活污水直排有关。 (3)经现场实测,项目沿线各测点声环境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环境影响及污染减缓措施 施工期: 主要是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扬尘影响、施工垃圾、施工废水、生态等影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的方法以及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可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其影响逐步消失。 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通过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采取绿化措施等可使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废水:项目营运期道路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降雨期雨水径流对受纳水体的影响。路面径流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CODCr和SS,主要污染源是行驶汽车的跑、冒、滴、漏,汽车轮胎与路面磨擦产生的微粒也会随雨水带入水体。 本项目全程铺设雨水管线,雨水口设置合理,能够保证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雨水径流最终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依据本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一年中产生降雨径流的时段较短,路面径流在雨水管网内运移一定距离,停留时间较长,在进入水体之前大部分已被降解。污染物排入河道后再经稀释可降低到非常低的程度,对受纳河流水质的影响非常有限。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经预测,近路区域环境噪声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随距离的增大呈明显衰减趋势,道路夜间交通噪声影响远大于昼间。 ①本项目道路两侧4a类区(距非机动车道外沿30m以内区域)适用范围内,各评价时段昼间噪声均可达标;夜间噪声均不能达标。 ②本项目道路两侧2类区(距非机动车道外边界30m以外区域)范围内,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及夜间噪声均超标。 项目沿线无声环境敏感点,为降低项目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将采取设置限速、禁鸣标志;提高工程质量,并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等降噪措施。 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绿地产生的零星渣土、树枝、落叶等,通过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扫清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水平,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显著。虽然拟建道路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地区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及形式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选线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建工国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殷工 联系电话:010-60558338-847 传真:010-81561810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萧太后河北岸甲7号二层 邮政编码:101101
评价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10-88439678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康和园小区38-4 六、意见反馈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17年04月25日至2017年05月10日
北京建工国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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