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五年后,因男方不履行办理北京户口的承诺,女方起诉要求离婚。通州法院上午透露,法官认定双方感情并未破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张先生和王女士于2012年结婚。王女士是外地人,张先生是北京人,双方结婚前,张先生向王女士承诺,到了一定年限便将王女士的户口迁入北京。但双方结婚几年后,王女士多次向丈夫提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北京。张先生虽然答应,但迟迟不采取行动,双方多次因此事发生争吵。 王女士为此将丈夫诉至法院,称丈夫“不把我当成家人,不给我办户口”,致使双方感情破裂,故要求离婚。 张先生称,他们夫妻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但是她担心将王女士户口迁入北京后,王女士就会跟他离婚。经过法院多次做工作,张先生同意将王女士的户口迁入北京。王女士称自己并非坚持要求把户口迁入北京,而是坚决要求与张先生离婚。 法院考虑双方结婚时间及婚后生育子女情况,认定双方感情并未破裂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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