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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社区版主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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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团队 发表于 07-1-29 14:2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八通社区版主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版主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管理职能作用,确保八通社区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版主为经按社区申请规定上任的各公共论坛管理人员,包含版主和实习。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版主社区公共论坛的所有版主。
          
  第二章 版主权限(权利)
          
  第四条 拥有所管理栏目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按社区及版务相关规则进行精品判定,删除、转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论题,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权。
  第五条 拥有登陆相应管理论坛及发言权限。
  第六条 具有策划和组织与论坛主题有关的活动的权利,但所发起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区规则。
  第七条 享受社区版主津贴(八通币)待遇。
          
  第三章 管理条例(义务)
          
  第八条 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第九条 及时遴选精品作品,删除违反社区规则的言论。
  第十条 及时维护所管理栏目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栏目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十一条 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第十二条 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社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 妥善使用版主管理权限,不得利用版主权限干扰社区其他论坛的版面建设。
  第十四条 认真解答社区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社区的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社区管理员通报。
  第十六条 服务社区统一管理,不得对上级管理人员(包括社区管理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
  第十七条 未经网站同意,版主不得私自在网站内从事或组织任何具有商业性质的广告行为
  第十八条 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
  第十九条 妥善保管登陆用户密码,不得将用户密码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版主沟通制度
  1、所责责版块的版主应经常沟通,对版块的发展和管理负责,共同策划一些活动,推进版块发展。
  2、版主共同制定所负责论坛的管理、发展策略和计划(执行前须通报社区管理团队)。
    3、由版主策划组织的一些活动,所在版块的版主必须一起商议沟通,版主间意不统一时应本着沟通解决,无法解决时可与管理员沟通。不得私自作主,出现不和谐的音符。
 
  第二十一条 请销假制度
  1、版主请假须在版主事物(专帖)备案,填写任职论坛名称、请假理由及假期,并按规定如期销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通过其他途径通知社区。
  2、版主每次假期不得超过10天,每届任期内累计不超过60天。
  4、实习版主在实习期内请假不得超过10天,实习期满后按正式版主的请假销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任期制度
  1、版主每届任期半年,期内考核评议合格后可续任。
  2、实习初聘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版主,并按其他版主任期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核制度
  1、考核体系包含以下指标:
  ①、上站时间:每月登陆社区天数不少于14天;
  ②、论坛管理操作情况:每月进行版务操作不少于80次(主版)和20次(子版)。
  ③、参与论坛讨论情况:每月在任职的论坛内发帖(含回复)不少于30个;
  ④、每个季度,每个版主参与策划组织的网上(网下)活动不得少于3次;
  ⑤、论坛主题引导和秩序维护情况;
  ⑥、使用权限的正确性鉴定;
  ⑦、组织纪律性;
  ⑧、与团队其他人员的关系及协助精神;
  ⑨、精华区整理及更新情况;
  ⑩、履行其他义务情况。
  2、社区每半年对在任版主进行总体考核一次,并根据以上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版主,社区有权免去版主职务。
  第二十四条 辞职制度
  1、版主辞职,社区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同时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①、版主提出辞职,需在版主事务论坛提出申请,社区将根据情况在10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②、欲辞职的版主应本着对所在版块负责的态度,提前至少10天物色推荐合适的会员担任版主,供管理团队参考。
  第二十五条 投诉制度
  1、版主在社区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社区信息等隐秘途径向管理员汇报,或在版主事务论坛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社区管理团队的团结性。
  2、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普通会员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意见建议栏版主处理好投诉。
  3、版主在进行社区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社区短信方式向社区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不得相互攻击。
  4、社区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通过社区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社区管理员,也可在版主事务论坛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5、版主对社区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权限操作(含社区编辑、责任编辑对帖子进行删除、封口以及违规人员的处罚;社区合法广告;处罚改判操作等)存有异议时,可以社区短信向当事人询问、沟通,也可直接向社区管理员进行投诉,不得擅自进行逆向操作。
  第二十六条 奖惩条例
  1、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15天以上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理由的,社区有权视为引咎请辞处理。
  2、不符合第二十三条第②③条款,及经过考核不合格的,社区直接免除其版主职位;
  3、未服从社区统一管理,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4、泄露版主事务论坛内容,透露普通网友IP、电话及私人信息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供他人使用、透露并经查实,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若非个人原因导致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被他人窃取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社区将追究未妥善保管会员帐户的版主过失责任(如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或免职等处理)。
  5、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社区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规则的行为,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6、任何版主不得参与与网友的吵架和谩骂,不得依靠版主的人气拉扰会员攻击当事人。不得滥用权限,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社区有权视情直接作出免职处理。
  7、版主要公平处理论坛里的任何会员和论坛内容,不得依靠个人感情和关系搞特殊化,一经发现情节严重,直接取消版主资格。
  8、成为商家的版主,未经网站许可,不得在论坛内组织、宣传或者参与任何与自己有商业利益的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
  9、任何版主不得利用八通网的名声通过与其他商家合作(敲诈)获取个人利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版主资格
  10、违反其他条例、投诉制度,造成一定影响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八通社区,并有权进一步修改及完善。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版主管理规定》即日起自动废止,以本规定为准。


                                  八通社区管理团队 2007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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