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9281
- 注册时间
- 09-4-3
- 在线时间
- 1356 小时
- 最后登录
- 15-12-21
- 威望
- 1029
- 八通币
- 13
版主
- 积分
- 9281
- 注册时间
- 09-4-3
|
网友朋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有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需要查明身份的人员,进行居民身份证查验,并依法行使继续盘问权、留置权。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如果“忘记带身份证或是身份证丢了遇到警察查身份证”,可以通过身份证号或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证件进行查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