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18]按照鱼药公司员工的建议,市民李先生在自己的锦鲤池里投放了不少药物,结果导致高价买来的锦鲤死了将近一半。他表示,鱼药公司的药品没问题,但是员工教给他的使
用方法不当,因此索赔10万元。通州法院发布消息说,经法院调解,鱼药公司补偿李先生4000元。
去年4月,李先生花费近5万元买来一批锦鲤,每条价格在500至1000元不等,并特地租用一处房屋作为饲养场所。之后,为了提高锦鲤的抗病性和成活率,他从某鱼药公
司处购买了大蒜素、恩诺沙星粉、三黄粉等水产用药品,并按照该公司员工的建议使用了这些药品。
但是很快,锦鲤开始陆续死亡。李先生这时仔细阅读药品包装上的说明,又上网查阅了相关药品的使用方法,他觉得,鱼药虽然不存在质量问题,但是销售人员给他提供了
错误的用法,这才导致锦鲤死了近一半。李先生于是一纸诉状将该鱼药公司诉至通州法院,要求鱼药公司赔偿房屋租金损失、锦鲤损失、雇员工资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各项损失10万余元。
鱼药公司辩解说,包装上已经明确的写好了使用说明,李先生不应仅听从销售人员所述使用方法。同时,观赏鱼的死亡率本身就非常高,死亡原因很多,大部分都是水质不
佳和缺氧。鱼药公司不该为此承担责任。
双方此时各执一词,李先生于是申请对死掉的锦鲤做死因鉴定,鱼药公司也同意。但是他们询问了多家鉴定机构,得到的答复都是“做不了,没法查鱼的死因”。见此
,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鱼药公司虽然不认同自身存在责任,但从纠纷化解的角度考虑,同意补偿李先生4000元,李先生亦
了上述调解方案,该案顺利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