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庄镇,下发《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承诺书》、《答卷》等宣传材料,同时充分利用好宋庄镇报、公益宣传栏等媒体,加大宣传工作。
台湖镇,通过发放宣传品(册),利用村(社区)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号召群众参与文化建设,共享文化成果。
梨园镇,下发创建工作各类指导材料,充分利用好《梨园时讯》镇报、户外电子屏、公益宣传栏、《零距离》微信平台等媒介,深入宣传双创工作的重要意义。
西集镇,以“美丽西集、品味乡愁”主题文化系列活动为载体,开展西集镇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宣传,集中发放示范区创建的各类宣传品和宣传材料,力争做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共享。
永乐店镇,制作宣传材料、宣传展板和横幅,将宣传与文化活动相融合,并利用《永乐周报》、微信公众号《和谐永乐》、集市、村庄宣传活动等载体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
于家务回族乡,在乡政府周边的主干道及部分村级文化中心悬挂了示范区创建的标语口号,逐步增添示范区公益广告设置,最终达到重点地区“抬眼可见、驻足即观”的效果。
玉桥街道,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17个社区的文化志愿者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服务保障法》的学习和答题活动,充分利用《玉桥报》、“掌上玉桥”微信公众号及时刊登街道、社区组织的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新华街道,结合本街道创建工作,对7个社区的文化组织员进行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