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2017年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了110元。而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基本生活费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基本生活费标准相应上调至每月不低于1400元。 根据2013年北京市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调整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其中规定,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基本生活费提高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家庭,贷款的额度就会减少。 另外,近期公积金除了部分借款人贷款额度发生变化外,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带来部分购房人的月还款额也有一定的调整。7月1日起,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北京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基数的调整对于月工资高于21258元的收入群体有一定影响。除了公积金月缴存额增多外,由于公积金贷款对于月还款额的要求是不能低于月缴存额÷12%×50%,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月还款额也会有所增加,贷款的年限自然也会相应缩短。 虽然部分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基本生活费调整而减少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月还款额也会有所增加,但对于购房人的购房计划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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