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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2年初在华龙小区买的房,15年7月将房子卖掉,期间物业费,取暖费全部交清。9月底和买房进行物业交割,不给办。理由是找08年以前的物业费和取暖费的票据,说是永顺镇政府出文件了,让把以前的物业费取暖费结清,告诉我们去找龙旺庄村委会给出具结清证明。如果找不到票据,就要自己承担这笔费用。结果到了村委会被告知本村的人才给办理,外来的不管,让找物业办。去了物业办,说跟他们没关系,去了永顺镇信访办,说不是他们的权限范围。10月份再次交割,还是不给办,报警警察说不是他们的权限范围,给督察打电话说不是他们的权限范围。这家物业公司是10年才接手华龙小区的,却让我们提供08年以前的票据,我们是12年才买的房子,08年以前一直到建房和我们有半毛钱的关系。可是,有有理没有地方说,没有表达诉求的地方。买房人以物业交割不了不给我们2万块钱的物业保证金。华龙物业给我们算了算要交2万块钱,还承诺给打八折。物业费打八折,新鲜吧?荒唐!据我所知,很多人嫌麻烦都交了这笔冤枉钱,天子脚下,这么个黑社会性质的物业竟然能横行霸道,如此猖狂,谁能给指条明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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