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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湾新闻] 全镇新农合报销比例提升到可报费用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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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丹丹 发表于 16-3-7 16:3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虽然参加了新农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对于一些身患重病的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仍然比较重。为此,张家湾镇从今年开始拿专项基金,为参合人员住院医疗进行张家湾镇级补助,使其总报销比例达到可报销比例的90%。
       “这是张家湾镇政府今年发出的第一号文件,张家湾镇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就是要让老百姓充分得到实惠。”张家湾镇社保所所长李厚成介绍。
       据了解,此项补助面向张家湾镇所有参加新农合的人员,补助范围是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病医药费用。其中,后者是指: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以及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物的医药费用。在张家湾镇内新农合一级医院(牛堡屯卫生院和张家湾卫生院)的住院费用直接在医院一站式报销,报销比例达到可报销费用的90%。农民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可报销费用的10%和医保不报部分。
       在张家湾镇域外通州区区域内的医保定点一级医院住院费用,由患者将住院单据和医疗证交予村协管员归类登记,然后统一上报张家湾镇社保所进行报销
       对于农民在二级、三级医院的普通住院和门诊特病费用,张家湾镇财政将在新农合报销金额之外,再给予30%的张家湾镇级补助,财政所将把区里下拨的农合报销款和张家湾镇级补助款一并打入他们的报销账户。二级医院的起付线是1000元,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是1300元。
        此外,对患17种重大疾病的人员在二级、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在区农合报销及财政年底二次补助外,张家湾镇财政将再给予一定比例的张家湾镇级补助,使其报销总比例不低于此次住院可报销费用的90%。
       “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好这笔财政补助资金,让它惠及尽量多的农民,每个人每年度能享受到的张家湾镇级补助住院医疗封顶为4万元。”李厚成说。
        另外,李厚成还补充道,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我镇提倡和鼓励有条件的村在新农合基础上,为农民**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比如对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发放年终救济。
      “归根结底一句话,我们要让困难人群得到制度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李厚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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