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丰,男,1986年6月出生,漷县镇小屯村村民,荣获“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荣誉证书。 曹海丰是一位26岁的大小伙子,现今,在香河县安平镇一家饭店上班,任厨师长。生活中的曹海丰只是一位热心青年,在公交车上他主动给老人让座;看见别人的车坏了停在路边,他就主动提出帮忙维修;邻里之间有矛盾或者有困难他主动帮忙。他乐于助人,人们都评价他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是青年的榜样和楷模。 那是在2008年1月12日下午,曹海丰和平时一样,与同事相约一同上班,途经通惠河时,发现许多人在河边围观。他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是出于好奇,就走了过去。当他拨开人群就发现有一小孩儿掉进河里了。只见那个小孩儿的头部还能在水面上看见,那孩子不知是冻的还是吓的,竟然没有发出呼救的喊声,只有岸边站着的一个小孩在拼命地在呼救。曹海丰的心里一惊,不好,孩子落水了,情况危急,赶紧救人。 他就一边带领者几个同事向对岸飞跑,一边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等他到达对岸事发地点后,发现刚刚呼救的孩子也掉到水里去了,八成是想去救他的伙伴吧。情急之下,他也顾不上脱掉身上的棉衣服,一个箭步就跳进了河里。正是数九的严寒天气,河水那可真是冰冷刺骨,水位虽然不深但也没了胸,只能露出一个脑袋。幸好后一个落水的孩子离岸不远,曹海丰绕到孩子的身后面,用尽全力的推了这孩子一把,那孩子就被站在岸上的几个乡亲手接手地拉上了岸。 其实,曹海丰本人也是一个不会游泳的旱鸭子,他下水以后,就觉得水深,不但救不了落水的孩子恐怕连自己也都上不了岸了。但是当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只要能走一步,也要救孩子。他就接着往前走。水越来越深了,水面已经到了他的嘴唇。再往前走,他也很可能有危险。看着前面那孩子离着曹海丰一步之遥。怎么办?他那时急中生智,立刻解下皮带,围成一个圆环,身子往前一扑,是把孩子套住了。然后,曹海丰的双手紧紧地攥住绳子使劲往岸上拽。那时天冷,孩子穿的都是棉衣,衣服让河水浸透了,显得特别沉。自己一个人怎么使劲也拉不上来。此时,幸亏大伙帮忙,用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把孩子打捞上来了。 上岸后,他把救上来的孩子,立马交到赶过来的警察手里,他就去上班了。虽然,从这以后赶上阴天下雨就留下了腿疼的病根。可是他一点也不后悔,毕竟从河里救出了两条活生生的性命。事后,孩子的父母找到了曹海丰所在的工作单位,孩子的父母对他表达了感激之情。后来,曹海丰下水救孩子的事还被《通州时讯》、《北京晨报》等多家报纸刊登报道了。这以后,通州区民政局向曹海丰颁发了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誉证书。面对荣誉,曹海丰说:“我感到特别知足。这些荣誉和表扬让我很感动,也很惭愧,我就做了这么一件事。”其实,在事情发生后,曹海丰没跟别人说这个事,就连亲戚朋友也不谈这个,作为一个热心青年,下水救人是应该的。在公交车上他主动给老人让座;看见别人的车坏了停在路边,他就主动提出帮忙维修;邻里之间有矛盾或者有困难他主动帮忙。这一切都是他都觉得是应该做的。他说:“学雷锋,要见行动嘛。” 事后有人问曹海丰,为什么要救那两名落水儿童,他说:“因为爷爷是个老党员,从小他就给我讲了很多关于雷锋的故事,给我了很大的激励,爷爷告诉我只要对国家和人民有意义的事情就去做。如果当时不去救那两名落水儿童,他们有了生命危险,我会内疚一辈子的。”有人夸他是见义勇为的榜样。其实在他的心里,只是是一个普通厨师,现在虽然他救了人,有了功,他还是和平时一样,没有居功自傲,也不沾沾自喜。他说:“要是有功劳簿,那上面也应该写上雷锋同志的名字,因为这是雷锋的精神,指导我这样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