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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以前是某油田国企职工,2000年请长假来京开始北漂,油田原单位2001年有政策可以买断工龄,我就买断了(同时在油田国企社保中断)。之后过了几年,大约2005-2006年前后,油田国企同批买断的职工闹事,油田为了息事宁人,安置这批买断职工,我就跟着享受了以下福利:
1、买断职工可以回原单位上班,安排较差的工作岗位,工资大约800-1000元,同时允许在单位补交几年中断的保险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2、如果买断职工不愿意回单位上班,油田单位每月给予补助,大约5、6百元每月,同时,允许在原单位补交几年中断的保险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我选择的是第二种,每月拿到500多元,然后每年固定时间,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大约四五千元。随着薪资调整,2014年我在油田的工资补偿提高到每月1000元以上,每年缴纳的保险也水涨船高的达到1万多元。
我2000年就来北京了,在北京呆了十多年,前些年基本上民营企业都不怎么正规,没缴纳什么社保,最近7、8年来北京的工作单位一直给缴纳社保。
我一直就没搞明白:
两地的保险有没有冲突?有没有哪一地的保险可能是白缴?这两地的保险以后能合并吗?以后缴纳够15年了,等我60或65岁以后,怎么领取养老金?
曾问过所在的北京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没人说的清楚,问油田原单位的国企人事部门的人,也没解释清楚。我为这事一直是一头雾水,哪位明白人,给点拨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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