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正式的公司还是选择包工头? 选择谁来为您装修?正式的、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还是包工头私自带的装修队? 不论是家庭装修还是工程装修,其实装修公司接的工程最终也都被分到了大大小小的包工头身上,这也是一个行内的“潜规则”了。所以,很可能同样的工程你找到一个包工头给你报价5万,你去找正规的装修公司给你报价8万,等你选择了装修公司,却发现来装修的还是那个包工头。 大家可能会说,这么看我肯定是选择包工头了,反正是同样的人干活,为什么凭白让装修公司吃差价? 可是,从律师的角度看,还是应该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理由如下: 选择正规装修公司风险相对比较小,正规的装修公司有正式的合同约束双方、有正式的营业场所,和私人包工头相比卷款而逃等危害业主利益的可能性比较小; 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发生争议和纠纷追究起来更能实现业主的权利,一旦涉及双方解除合同、退款等问题,正规的装修公司您找还是比较方便的,而私人包工头,发生问题可能您根本找不到人,权利也就无从实现了; 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质量保修方面相对比较有保障;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如果是正规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的人身损害肯定不会业主承担责任,装修公司负责。可如果是私人包工头,可能就会因为业主选择了无资质的施工队,或根本无法证明施工人员是包工头聘请而不是业主聘请的,导致业主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发生这种事,业主就惨了! 所以,综合以上情况考虑,律师建议即使价格相对高一些,也应该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施工。 2、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保留必要的票据。 不管是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还是包工头,一定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且在付款进索要相应票据。 尤其是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记住审查其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合同上要有公章,付款的收据、发票也同样要有公章。因为有些包工头可能会冒充装修公司到处招揽生意,他们可能确实属于这个公司常年使用的包工队,手中还可能有这个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但是仅凭这些,如果发生纠纷后,您无法提供有公司盖章的合同和票据,恐怕很难让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这样,您可能花了请装修公司的钱,却真的只请到了私人包工头,太不值得了。 3、在签订合同时注意附加明确的施工图纸、增项减项的条件和标准。 签订合同是装修环节中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一环,这一环如果出了问题或中了圈套,很多情况下就只能后悔不及了,所以切莫轻下笔,多看、多想、多问、多比: 在合同中要尽量明确装修的具体细化要求,比如究竟包括哪些施工工程、报价都包括哪些项目?只有先明确这个,才能防止装修公司以某项不在约定范围内要求增加费用; 施工图做为施工依据和装修任务的辅助认定依据在合同中应该作为附件由双方签字保存,尤其是对于房屋中的水电咱隐弊工程,一定要装修公司提供施工线路图,否则施工完毕一旦将来需要自行修理、更改,可能就会发现不知从何下手,甚至会破坏水电路; 如果涉及由装修公司提供材料,那么对于作为合同附件的施工主材料报价单,应当尽可能的具体明确,列出装饰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总价等;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对项目进行增减是很正常的,所以,必须对变更项目的条件和后果做详细说明,还要明确增项的收费标准、减项的退款标准等; 在合同中明确各种可能的违约和相应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条款越明确双方的争议就越小,当然这不是说条款越多就肯定越好,还要注意条款的具体内容到底对谁有利,约束谁。 4、工期进度、付款比例、超时的违约责任一定要在合同中有明确体现。 首先,要记住一个原则,付款数额和比例要和工程完成量相对应,而且尽可能的让付款数额不多于或少于工程量的价值。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旦业主和装修公司在装修的过程中发生什么纠纷或争议,装修公司往往会以停工,甚至撤走工人相威胁,理由是双方有争议,有时你还真不好说肯定是对方违约。如果当发生争议时,装修公司手中的款项已超过其完成的工作量并有足够的利润,这时停工甚至解除合同,装修公司并不怕。而业主如果面临另选装修公司还要向前面的装修公司索要款项,就会觉得很麻烦。 如果反过来呢?装修公司手中的款项不足以达到其完成的工作量或相当,如果这时停工,无利可图。而业主如果这时另选装修公司,大不了麻烦一些,也不吃亏。 所以,付款比例和工程进度一定要注意如何约定,千万不要认为反正这钱都要给,早给晚给无所谓,早给晚给可是相当不同! 业主的目的是早日装修完毕,早日入住,因此工期和不能安按时完工的违约责任,业主必须重视。 因为装修工人往往家在外地,很多就直接住在施工场地,所以曾经有装修队因为暂时没有找到下一个工程,故意拖延前一个工程的工期,目的就是可以有免费居住的地方,有免费的水电可以使用。如果对延期违约没有明确的制约措施,就会导致发生这种情况业主比较被动。所以,应该在合同中对延期违约进行明确约定,以日计处以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涉及装修过程中增项、减项,可能会对工期有影响,最好在决定增项、减项时双方通过书面确认,以免装修公司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5、在装修期间,要尽可能亲自监督施工。 在装修期间,业主本人或其他亲属要尽可能亲自到场监督施工,这样做有如下好处: 防止施工材料被掉包。不管是“包清工”还是“包工包料”,有些施工人员会趁业主不在,把施工材料掉包或干脆拿走转卖。业主在场监督,并时时对材料进行查验,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防止施工人员擅自减少工序。比如墙面本应该刷三遍的,施工人员可能偷懒只刷一遍,可事后业主还未必能看得出来,尤其是有此隐弊工程,事后根本无从查验; 防止施工人员野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材料、墙体、屋内的附属设施施工人员本来应该细心爱护,可有些不负责任的施工人员为方便可能会以很野蛮的方式施工,损坏此材料是小事,如果破坏了房屋结构造成的后患就太大了; 即使业主因为忙等原因不能做到全程亲自监督,也应该不定时到场,而且在一些重要的施工环节一定要亲自到场监督,比如:厨卫的防水,一定要亲自试验足够的时间;隐弊工程施工结束,要有一个验收过程。 6、施工结束要认真验收,可能的话保留尾款。 工程完工后,要对装修的房间进行详细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限制处理,而且要保留相应的尾款等问题解决后再支付。为此,双方可以在验收时签订书面文件确认问题和解决方案。 建议验收时再次做相应房间的防水实验,如果对于放射性物质、气味等有疑问或有特殊要求,还可以请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 要明确各项装修的保修期,可能的话,在保修期间结束前,扣留必要的质保金,以免全款付清后出问题装修公司不积极。 就算不能保留质保金,律师也建议双方约定最后一笔尾款在装修结束业主入住后一段时间再支付,因为有些问题,确实可能要实际使用后才能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