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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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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任先生委托联邦快递公司快递一台笔记本电脑,结果运输途中电脑被弄丢,快递公司仅按重量赔偿100元。为此,任先生诉至法院。日前,顺义法院判决任先生败诉。同时,法院针对联邦快递公司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函。
尽管任先生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但承办法官发现联邦快递公司交易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格式的快件运单履行合理提示义务不充分,运单正面没有醒目的提请注意背书条款的提示,特别是限制己方责任条款提示不充分,声明价值栏位置不够显著,不足以引起托运人的充分注意;运单正面的文字说明及背面契约条款显属外文翻译而来,不够简明流畅、通俗易懂;快递业务员管理不规范,存在业务员代托运人在运单上签字确认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顺义法院特向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提出建议:通过设置各栏的不同底色、文字的不同字号及颜色等,加强对运单上限制己方责任条款的提示,特别是要在快件运单上凸显声明价值、必需的签名等栏目。完善运单语言文字,做到简明流畅、通俗易懂。加强内部员工的管理及法律知识培训,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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