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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职工现状不容忽视
文章提交者:余何 加帖在 经济风云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国家政策,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使部分国民生活迅速提高,他们提前进入“小康”,兴高采烈,载歌载舞,歌颂美好生活,歌颂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是理所当然。其中,大量房屋开发公司违法和利用土地政策的不完善而急速暴富! 一些公务、事业单位的人利用国民住房政策的不完善享受多次住房政策快速致富!更有大量掌握企业公共财权的人及其家族化的子弟、妻女、亲戚朋友通过改制一夜成为厂长,成为经理,一夜暴富!!!
与此同时,大量企业职工,尤其是企业改制中被不法法人非法失业的中老年职工,遭遇了不法法人数年残酷的压迫和剥削之后,瞬间,他们就又被剥夺了生产生活资料——工资收入和生活福利全无!工作一辈子,上有年老长辈,下有读书的孩子,竟然生存无着!惨烈之情,可想而知!!!大量被非法下岗失业职工终于鼓起勇气向党和国家反映在改制中所遭遇的大不公和生活疾苦,反映不法法人勾结贪腐官员,逍遥法外,继续作恶,为霸一方…
现状之一:
——困窘中,省下几顿吃饭钱,通过新华网向党和政府反映不法法人的倒行逆施,反映被非法失业职工急切需要解决的生存大事。呼吁政府应象关注新农村建设一样关注城市失业职工现状。然,年年看到的只是节头年尾对奄奄一息家庭小面积的帮贫救助!——工作一辈子竟成了被救群体!?——下岗失业职工不应当成为被救助群体!对55岁以上30年以上工龄失业职工,尤其是被非法失业(不登记、不上报劳动部门、无补偿、断三金…)职工应实行立即退休的优抚政策。因为这是企业职工为社会做出一生贡献后理应得到的公平待遇。
现状之二:
改制以来,大量的被非法失业职工受生活所迫,为了现实生存是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上网和上访的,何况违反了不法法人自家制定的厂内小法律——比国家刑法更严峻——轻则又扣又罚!非法失业!重则随意开除!人身禁闭,失去自由! ……有人说:环境恶劣,可以选择离开或辞职?————不法法人通过改制把公共财产和职工多年的劳动积累都占为己有是大不公!其中应当有本人的一份!改制后,50多岁职工,往哪里调动正式工作?50多岁如果辞职又意味着什么?国家公务员却有可以下海(暂时辞职离岗)还可以上岸(复职回岗)的政策。 ……有人说:求助法律???————依法治国,改制的事竟规定法院不受理!!!不知依的何法???再说假如受理,失业职工哪里有钱雇律师打官司???不法法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说到和做到:罚你!扣你!开除你! 还告政府?告法院?你能请法官吃饭吗?不法法人放肆地地说:我能让法官把你…!!!再告就把你……!!!…相信这样的事件不止是发生在某地的偶然事件,而是不法法人经常说的和做的…————因此说,制造社会不和谐的、玷污司法公正的正是那些不法法人和违法官员!!!
——如此,大部分失业职工尽管冤屈、痛苦、愤怒…也不会鸡蛋碰石头,只能保持沉默…,还因为最后退休的把柄还掌握在那些不法法人手中!!!他们会做各种违法的事!!!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和程序不完善有漏洞的情况下,提醒政府:职工退休大事不可轻易放给已经改制的私企主办理,至少应由区级以上工会参与监督共同办理。 不然,国家和退休职工都将遭受长期损失!!!
—— 因此,只有少数人(不到万分之一)能够坚持通过网上渠道向执政党和国家政府反映他们所遭遇的大不公事件,反映某地方基层政权的不公正,不作为,甚至被不法法人所左右,所合污!!!…反映某劳动监察部门的软弱无力,甚至被不法法人所收买,所利用!!!…由此,在网上呼吁和要求上级政府和中央政府出面制止不法法人疯狂地、公然践踏国家宪法的违法行经!!!要求保证国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不被掠夺,要求禁止和查处不法法人行政违法行为和对职工的过量剥削,要求获得合理工作收入和基本生存权…这些,原本就是政府首先应当依据国家大法认真处理的当务之急,应当是政府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何况,向政府反映这种大不公,也是一个已经为国家做了贡献的爱国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现状之三:
现在,社会生活正在急剧的发生变化,什么公款挥霍、携款外逃、二奶三奶现象,农村老小、空巢现象,单亲家庭,残疾人九千万,黑户村,乱罚款乱收费,人均收入高涨,基尼系数超过国际境界线、国民的幸福指数很高,高离婚率,牛市熊市,当代中国人不幸福,房奴,就业靠关系,就业比父母,市场调节,权钱交易,扫黄打黑,警察配枪,两盗一抢,什么市长双轨,国际接轨,什么国际影评,疯狂石头,什么萨氏被绞,电视公交…..等等理论和事件,这些都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应用执行、政府能否科学管理和指导人民正常工作、生活相关。 但是,这些都离失业职工所求太远太远!!!尤其55岁左右的被非法失业的职工,他们绝大多数是拖着疲惫的病弱身体,为了维持每日的生存而竭力奔波,为了中断病保无钱看病而苦恼,为了不能退休而苦脑,为了孩子找不到正常工作而苦恼,为了不能赡养老人而心焦……
——数年来,令失业职工真正关心的,是盼望及早解决全国大面积的被非法失业几千万职工的生存大事,退休大事。 尤其是对30年以上工龄50多岁的原企业职工所处的困境——数年来,如何解决这一事件,却不见踪影!!!不见报端!!!不见政策出台!!!
—— 对于30多年工龄的中老年职工的所谓失业,不法法人既无正规手续也不上报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对不法法人的违法行为根本不监察也不过问,甚至默许!事实上,大部分被非法失业职工没有补偿,没有失业金,没有生活费,没有低保,没有医保,不办退休,中断三金,这与开除公职有何异!!!这一社会大不公事件正在考验着法律的公正,政府的作为。
——相比50岁就退休,甚至工龄10年左右就退休吃国家税款的职工,通过造假退休的仍占据工作岗位的人——谁应当受到指责???谁更应当得到帮助???
—— 30多年工龄,穷困潦倒,生存无着;十年左右工龄的竟然能退休坐享清富。相比之下,这又是多大的社会不公!多大的政策不公!又是多大的社会不和谐!这种大不公不管是谁造成的,执政者、决策集团都应当立即纠正才对。因为没有任何理由继续造就这种不公平、不和谐。——无论现在和将来,这个全国大面积的大不公事件终究要说明白,总要有公论,要解决的!!!象刘欢的歌词的说法——“从头再来”是不负责任的,决不应当是政府的态度。
现状之四:
三十多年工龄和贡献,五十五岁以上的年纪,被不法法人非法失业,中断收入,中断统保,却不办退休!没有生活来源,却不给城市低保!体弱多病,却不办医保!发须花白,风烛残年,却要“公平竞争再就业”!面对如此巨大的生存浩劫,告之政府,基层政府竟然置若罔闻,泰然拖之,至今不管不问!!!
由此,继续网上反映全国大面积改制所造成的严重社会不公和人命关天的大事。
——盼当政之英明者开诚信胸怀,布公平大政,早日解救千千万万个被非法失业职工。
——盼当政之英明者开诚信胸怀,布公平大政,早日解救千千万万个被非法失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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