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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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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台湖镇派出所及铺头村对于新生儿上户口的政策,有悖于北京市公安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还需要村里开具一个所谓的“同意落户”的证明。
村内相关人员称,需要母亲满6个月去医院开具上环证明之后,方可为孩子开具相关证明。
1、上环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据我所知,目前医院不建议孩子母亲上环,有可能出现众多妇科疾病)
2、地方的相关政策可以凌驾于北京市乃至国家的法律法规条款之上?
3、上环了就可以保证不要二胎?剥夺女性今后的生育权利,人权何在?
4、因为我生的是女孩,有要二胎的可能性?重男轻女情节如此严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重男轻女!
暂时想到这么多,等下在补充!
PS:相关法律法规在后面的楼层上都有描述,均采集自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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