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张家湾镇群租群居场所消防安全,疏解整治促提升,张家湾镇从8月15日起至9月22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出租公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对72家出租公寓房和宾馆进行了集中检查,其中对64家发放了清退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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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做好出租公寓房消防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力求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目的。8月15日-21日,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文新带队,镇安监科联合消防站、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执法监察队、宣传部、拆违办、重点办、规划办等部门对张家湾镇里二泗、上店、马营、立禅庵等村72家出租公寓房和宾馆进行了集中检查,共计6480间;其中对64家发放了清退告知书。
在执法过程中,对公寓、宾馆内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线路是否老化等进行重点检查。对64家出租公寓房张贴了告知书,责令出租方、承租户限期7天搬离,逾期未自行搬离的,将依法依规对其予以断水、断电。其中,对2家消防安全隐患重大的公寓进行了当场查封。消防部门对15家出租公寓房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小编跟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到达位于牌楼营的吉祥公寓,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发现多项消防安全不达标,灭火器压力不足,无人员疏散图,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应急灯安装不合格等。在齐善庄的仁合公寓,不仅无安全出口,更是无任何消防设施,无应急灯,二楼窗户外加装铁窗更是不符合规定。
整治小组检察人员,现场发放了清退告知书,责令出租方、承租户限期7天搬离,逾期未自行搬离的,将依法依规对其予以断水、断电。
在现场发现,部分公寓有共同的特点,就是由厂房改造而成,违反规定改造成公寓,更是无合法手续。
出租公寓房屋是消防安全基础薄弱,隐患问题突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镇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将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开展隐患摸排和宣传发动。推动出租公寓经营单位(人)落实主体责任,告知责任主体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警示火灾隐患可能引发的社会危害,责令责任人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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