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家重点排污单位将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总量等信息。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昨日公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不公开或公开内容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被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公开内容中,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单位还需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为便于公众查询环境信息,各重点排污单位要在明年1月31日起,同步在北京环保公众网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发布环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