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是一个绿色,又富有诗意的季节 如若不是近期上映的《致青春》,恐怕那一抹浓的化不开的记忆,不知还要在记忆的最深处藏多久。
我的青春是迟来的,也是懵懂的。 高中,当同学们早恋的小火苗伴随着青春痘,肆意从光滑的脸上冒出来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敢想。直到梧桐树下的那个男生,颤抖着声音说出了那些让我头皮发麻的话,我不得不被强转接到青春的轨迹上来,我再也无法逍遥于自己的幼稚,游离在青春之外了。最后我当然是拒绝了,不过出人意料的是,我却被吓的大哭了一场。
一年后,我终于如愿考取了南方的一所大学。 那是一所工科院校,在雄性激素肆虐的校园里,女生理所当然的就成了学校里的稀有物种,颇为滑稽的是,女生宿舍院的大门就果真如珍稀动物馆一样,经常被男生团团围住。我们的宿舍和《致青春》里的画面颇为相像,也有着焊有波浪形的铁栏杆的大窗户。窗户外面时常有男生高声喊着女生的名字,更有勇者甚至在楼外哑着嗓子为女生唱情歌。那个时候,作为新生的我们,都觉得太疯狂了。 进入大学的新鲜感还没退去,我们就和418宿舍就成了联谊宿舍,每个周末或假期都约着一起玩。其中,那个宿舍就有一个来自黑龙江的男生,个子不高,微胖,却很壮,他是我们的班长,他对人很热情,很细心,说起话来总是笑眯眯的。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他在我身边出现的机率大了起来,有时出去玩还要求别人给我俩拍照,和我在一起表现得都很亲昵。当时我就想,啊,大学里要不要这样啊,不过,他真的人很好。 终于有一天晚自习,坐在后排的他,递过来一张小纸条,一向不会犯糊涂的我,居然晕头胀脑的,看了好几遍也没看明白。那是一道选择题。我的答案当然是选择了他。 我记得,那是临近五一假期的一天。 开始,我们一起去晚自习,我们一起挽着手走在学校的林荫路上,一起漫步在学校后身的森林公园里,那段日子是甜蜜的,我的心里也是踏实的,生活是美好和充满希望的。我曾不止一次的设想,我们就这样在一起,直到我们老去。那时白发苍苍的我们,佝偻着背,相互搀扶着在在阳光下漫步,那该是多么温馨和浪漫啊。初恋是美好的,初涉感情的人也是勇敢的,我相信,如果我们的感情能善终的话,不管他会遇到什么样的坎坷和挫折挫折,我都愿意和他一起共同度过,时至今日,我都坚信。 但不幸的是,初恋终是会成为过去式的。或许是这其中寄予了我们太多的憧憬与希望,也或许我们太过年轻,在对方靠近时总是忘记收起身上的锋芒。 临近毕业,大家都忙活着找工作。由于工科女生的工作不好找,他还是带我一起签去了江南的一个小城。但是最终,梦想无法照进现实,他还是回了东北,我也来到了北京。我们的爱情最终还是分道扬彪了。 青春再不舍,终将还是要逝去的 不管当初是因为“少不经事”,还是在爱情上太过幼稚,至少这四年的时光,让我慢慢成长了起来。当我学会怎样去对待感情了,他也走了 刚分手的时候,或多或少还是有些怨他的,不过后来,时间教会了我怎样看待过往。正如张德芬的《预见未来的自己》里写到的:所有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件都是经过仔细包装的礼物,带着耐心和勇气一点一点拆开包装的话,我们会惊喜地看到里面珍藏的礼物。 是啊,我也收到了青春送给我的礼物,那就是: 在我的青葱记忆里留下过印迹的你,还有逝去的青春带给我的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