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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切割”保护施工现场工人们用钢钎对古城遗址进行“切割”。曾一智 摄
“大镐刨,铁锤凿”,施工队伍中看不到“专业机构”
北京通州古城遗址遭遇“切割”
文保专家:“从第一天起就没从保护的角度思考问题”
8月15日下午,北京市通州新华东街和滨河北路交叉口西北方向200米,这个规划中地铁新华大街站所在处,被蓝色的施工隔离墙围得严严实实,记者想要进入该工地时遭拒。据透露,里面目前施工的并不是工程建设,而是正在对通州的古城遗址进行“切割”保护。
今年6月底,施工队在修建地铁站时,在此发现了明清时期的通州城东城门和瓮城遗址。然而,在城市建设面前,古城遗址不得不让路。对此,文物保护部门建议的保护方案为先将遗址“切割搬走”,施工完成后,再将遗址“迁回”,进行原址展示。
然而,据文保专家的观察,现场的所谓“切割”就是对遗址墙体“大镐刨,铁锤凿”,将墙体的厚度砸薄一半,然后再对剩下的墙体进行分割,砸成一段一段,预备装箱运走。尽管文保专家反对,多次要求主管部门公开相关信息,但都是无果而终。记者就此事采访,得到的答复也是“无可奉告”。
文保专家认为,这种保护文物的方式“从第一天就没从保护的角度思考问题”,政府职能部门面对专家和公众呼吁,也始终没有公开保护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
古城遗址遭遇 “ 切割 ”
根据北京市文物部门公布的信息,通州东城门和瓮城遗址是今年的考古新发现。发现时,“遗址格局完整,瓮城内道路、铺地、排水道痕迹完整清楚。” 业内认为,该遗址的发现给正在申遗的大运河助力不少。
8月15日,施工现场周围的群众告诉记者,这里“看得很严,基本上没人能进去。”
年近花甲的文保志愿者曾一智从一开始就关注着该事件的进展,前后至少来过现场10次。她告诉记者,施工现场早已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她每次都是从对面的居民楼上观察施工现场,并将照片及现场情况发表在其博客中。
根据曾一智拍摄到的15日的现场照片,古城遗址“切割”现场,一台挖掘机伸着长臂,旁边堆满了覆盖着黑色遮阳网的城墙砖块。
8月13日,曾一智看到的是这样的现场施工场景:“镐头上下翻飞,几个工人一镐镐砸向残存的墙体看来这段墙体是不打算保留了。而瓮城东侧墙体旁,站满了一排工人,他们一手拿铁锤,一手持钢钎,手起锤落,墙体的缺口原来就是这么砸出来的。”
对照拍摄的照片,曾一智发现,正在瓮城遗址进行的所谓“切割”工程,实际上是将墙体的厚度砸薄一半,然后再对剩下的墙体进行分割,砸成一段一段,预备装箱运走。
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起人何戍中告诉记者,文物“切割”现场的施工人员中“看不到专业机构的身影”。
保护方案迟迟未公布,主管部门“无可奉告”
今年7月9日,北京文物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市文物部门组织考古研究单位对该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拟于原址进行展示,具体保护方案正在协调编制中。
7月17日,媒体报道,北京市最终确定了“切割搬走,再迁回”的方案。
时隔一个月,“切割”施工进行得如火如荼,但保护方案在文保专家和媒体公众的千呼万唤中始终未曾示人。目前,不能在任何一家政府网站或者其他渠道获知该处遗址的保护方案。
曾一智已就此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她想知道“切割”保护方案究竟经过了哪些专家的论证。然而截至8月16日,尚未得到答复。
记者于8月15日致电北京市文物局,被告知此事由通州区文委负责。随后记者联系到通州区文委文物科,工作人员称媒体需联系区文委办公室,文委办公室向记者提供了一个“负责这件事”的博物馆馆长郑某的电话,该馆长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后,以开会为由挂掉了电话。
记者随后又与通州区文委文物科取得联系,工作人员面对记者提问以“无可奉告”作答。北京市文物局答应向“业务科室”了解情况之后再接受记者采访,但记者在约定时间向其致电时,该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此前,曾一智曾3次致函通州区有关部门。得到的复函中,遗址的保护方式从前两次的“原址保护”成了第3次的“保护展示”。
复函中,未提及地铁建设,屡屡提及的却是“通州新城”项目。
根据通州新城规划图,通州新城的基本定位为文化商务休闲区、高端商住区、会展综合服务区。通州的运河区域,则是重点开发地段,将建成“运河北京文化商务中心区”。周边地产开发项目云集。
“从第一天起就没从保护的角度思考问题”
何戍中不认为“切割保护”是一种文物保护的方法,在他看来,土可搬、垃圾可搬,但是遗址却不能搬迁,他认为,“从第一天起就没从保护的角度思考问题”。
主持起草文物保护法的国家级文保专家谢辰生在看到“切割”现场的照片后判断,“切割”不可能成功。他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候表示,此次“切割”“不是一个城门的事情,涉及面积极大,根本不可能平移,切割绝对造成损失。因为其中很大部分是土,无法切割搬走。”
曾一智还对如此大规模的文物遗址却没有在2010年“通州新城”项目启动时候勘测出来充满疑问。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曾一智介绍,该遗址的地上城墙是上世纪50年代拆除的,部分当地老百姓对此十分明了。谢辰生认为,没有勘探,首先是一个失误。
更令何戍中感到失望的是此次事件中职能部门的表现。
长期关注古迹遗址保护的曾一智告诉记者,通州古城事件绝非孤例,据记者了解,近些年来因为城市建设而对古迹遗址造成破坏的事件屡有发生。曾一智认为,面对文物、文明需抱有敬畏心理,文物具有的不可再生性及包含的历史价值需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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