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通网论坛首页
查看: 76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百姓心声] 垃圾焚烧厂规划四座仅建成一座

[复制链接]

0

主题

7790

帖子

99

八通币

副教授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27514

狮子座(7/23-8/22)

注册时间
09-10-2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lei2009 发表于 10-8-1 00:0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上午,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永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赵义在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时透露,本市“十一五”规划建设的四座焚烧设施,目前只有高安屯垃圾焚烧厂建成投入试运行,其他几座已无法按时完成。

  昨天,陈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再不建焚烧场,垃圾真处理不掉了。”陈永表示,北京垃圾处理必须建设焚烧厂,这一举措不会因为认识不统一而放缓。北京目前的垃圾焚烧技术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完全可以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垃圾焚烧无害化水平。

  陈永在报告中表示,2009年,城八区的生活垃圾年产生量首次出现负增长,远郊区县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增长率明显下降,2010年1-6月份全市垃圾产生量实现负增长,同比下降4.8%,垃圾减量初见成效。陈永同时表示,目前,阿苏卫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已完成征地,正在开展可研审批、环评公示等工作;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可研批复、征地和设计招标,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力争2011年开工;朝阳、顺义(二期)等区县九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以及京西南生物质能源厂等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董村综合处理厂今年投入试运行。

  在餐厨垃圾处理方面,目前,本市已建成南宫餐厨垃圾处理厂,今年建成了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原崇文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了430吨/日,还有三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1300吨/日)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明后两年建成。同时,在餐饮街、高校集中区、度假村建设一批餐厨垃圾处理站,2009年已建成三座,今年将开工三座。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赵义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意见和建议时透露,目前,本市日产生活垃圾1.83万吨左右,日处理能力仅为1.27万吨,焚烧和生化处理比例很低,垃圾处理结构依然不尽合理。按照现在垃圾产生量和填埋速度,全市大部分垃圾填埋场将在四至五年内填满封场。
  赵义同时透露,本市“十一五”规划建设的四座焚烧设施,目前只有高安屯垃圾焚烧厂建成投入试运行,其他几座已无法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本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探访   高安屯垃圾厂 两年没有异味

  本报讯(记者 倪家宁)昨天,记者来到高安屯垃圾处理厂。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垃圾处理厂已有两年未散发异味,曾经臭气熏天的情景已成为记忆。

  记者看到,高安屯垃圾处理厂厂区外绿草如茵,百草丰茂,沿着绿化带间的小路,可以直接走到垃圾处理厂区的大门口。采访中,高安屯的居民均表示,两年来垃圾处理厂都没有再排放出明显的异味,而在两年前,像近期这种闷热的天气,空气中始终弥漫着让人难以忍受的臭气,住在这里的人们是根本无法开窗的,甚至臭气最严重时,人们出门都要带毛巾捂住口鼻。

  建议   实行先进手段 推广垃圾焚烧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梁平在昨日审议发言时表示,本市的垃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很紧迫的问题,需要用超常规的方式进行解决。一方面要实现垃圾减量化,就要实行非常先进的手段推广垃圾焚烧。同时,统筹市区两级,不能一味地把垃圾焚烧厂放在远郊区县,也要考虑各个区县之间的协调,如果是跨区解决,就要实现跨区补偿机制。同时,还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下达“军令状”,解决选址、建设、施工和投入使用难的问题。

  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永表示,每个区县的垃圾都应按焚烧、生化和填埋处理4:3:3的比例处理,这是每个地区的责任。“现在没有处理能力的,可以与其他区县协商,看哪个地区更合适作垃圾处理设施,该设施肯定是焚烧、生化、填埋都要做的,而不是简单地焚烧。”陈永还坦言,焚烧场离城区远,垃圾处理的成本就会很高。(文/本报记者 安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04

主题

1万

帖子

7

八通币

博士后

Rank: 8Rank: 8

积分
24700
注册时间
09-5-23
沙发
wj1954 发表于 10-8-1 16:58:44 | 只看该作者
垃圾的减量,垃圾的分类应尽快实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广告联系| 手机版|小黑屋|八通网  

GMT+8, 24-6-19 13:33

Powered by Discuz!

© 2004-2014 Bato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