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教主”崇拜
邪教“教主”都极力神化自己,以欺骗手段把自己包装成活着的“神”,号称自己拥有许多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诱骗邪教成员只能唯“教主”之命是从,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
第二,精神控制
邪教“教主”为达到使其成员对自己绝对忠心的邪恶目的,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术”,进行精神控制,使其丧失独立判断能力,“进得来、出不去”。
第三,编造邪说
如“世界末日论”、“人类灾难论”等歪理邪说,利用各种恐吓手段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其成员狂热地、盲目地追随邪教“教主”。
第四,聚敛钱财
邪教“教主”要求“成员要完全奉献”,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同时,高利润地销售其书籍、音像制品等,从而暴富。
第五,秘密结社
邪教一般都以“教主”为核心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采用十分隐蔽的联系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甚至采用暴力手段等方式发展邪教成员。
第六,危害社会
突出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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