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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正式实施。 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执行周期,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为不超过350立方米,壁挂炉采暖用户第一档用气总量不超过1850立方米,气价保持每立方米2.28元不变;第二、三档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5元、3.9元。
第一档用气量提高到350立方米 覆盖87%居民
本次提交听证会讨论的两个方案中,方案二更加突出对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保障,突出对用气最多用户的价格杠杆调节。
“北京作为特大城市,居民用气情况较为复杂,综合考虑听证会参加人及社会各方面意见,本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以提交听证会的方案二为基础进行优化后执行。”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专业调查公司统计,在炊事和洗澡均为居民刚需的情况下,本市人均年用气量近70立方米。考虑既发挥阶梯气价引导居民节约用气的作用,又回应社会对多人口用气问题的关切,同时便于后续多人口家庭认定的操作性,将方案二的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由330立方米提高到350立方米,居民用户覆盖率由85%提高到87%。在执行居民一般生活用气分档气量的基础上额外增加采暖用气气量。
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据法晚(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居民阶梯气价将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计量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燃气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阶梯气价实施以后,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燃气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对燃气企业成本控制、运行效率等方面的考核评价,保障全市用气安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同时,要求各级燃气企业进一步提升燃气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缴费购气系统,健全安全巡检制度。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还将加大节气宣传,普及节气知识,加快培育全社会节约意识。
6人以上家庭可申请增加用气量
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多人口家庭用气问题,在政策中也予以明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法晚(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介绍说:“由于一档气量350立方米相当于5口之家的平均用气水平,因此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可凭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申请按户每档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一般生活用气气量基数。”燃气经营企业已在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做好相关政策解释、抄表计量和用户服务等工作,确保平稳实施。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要求,本市现行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服务设施等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考虑到这些单位的公益性质,为减少对其影响,气价标准按照每立方米2.3元执行。
居民生活用气将实现上下游价格联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还将建立本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法晚(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当国家调整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统一按照调整额调整。
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实施,不再另行听证。而对因本市燃气供应企业配气成本发生变化,需要对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时,需按照有关程序举行价格听证,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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