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通网摄影频道首页
查看: 42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房产快讯] 新京报:北京禁止各政府部门擅发房价数据

[复制链接]

377

主题

4299

帖子

410

八通币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5639

购物分享之星摄影达人夜间值班双子座(5/21-6/21)八通官方美食达人2014世界杯探店先锋队员Super麻豆八通车友会

注册时间
06-6-1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小编 发表于 07-7-6 09:2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ltp&gt  今后,北京市各政府部门不能自行发布房价等数据,之前必须经过统计部门的统一协调,并注明调查范围、时点等统计口径。&lt/p&gt
&ltbr /&gt&ltp&gt  昨日的“北京市部门统计工作会议”上,市统计局局长崔述强表示,目前北京市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间缺乏协调机制,出线统计数据分割、数出多门、口径不一的现象。&lt/p&gt
&ltbr /&gt&ltp&gt  以房价为例,除了统计部门例行发布房价指数,建委、发改委等单位也有相应统计,市统计局新闻办负责人介绍,有些部门计算房价时采用平均法,直接以一段时间内的房屋销售总金额除以销售总面积,“这种方法不能反映真实房价。”&lt/p&gt
&ltbr /&gt&ltp&gt  今后,经统计部门协调,官方将只发布按照指数法(列举各种房屋代表,按同质可比原则选取样本计算)计算的房价,其他单位计算房价时必须注明调查范围、时点等口径,“可能放在网上供公开查询”。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建委、市统计局市规划委、市发改委等部门正在联合建立《北京市房地产综合统计制度》,房地产数据的发布将更加规范。&lt/p&gt
&ltbr /&gt&ltp&gt  另据市统计局工作人员介绍,日后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必须经过统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对未经审批的调查项目,市民可拒绝调查。&lt/p&gt
&ltbr /&gt&ltp&gt &lt/p&gt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广告联系| 手机版|小黑屋|八通网  

GMT+8, 25-1-31 03:20

Powered by Discuz!

© 2004-2014 Bato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